教务部关于公布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0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和《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学校组织了项目申报和评选推荐工作,现将立项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情况
本次立项建设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90项,并从中推荐10项申报为国家级项目,推荐30项申报为省级项目(名单见附件1),国家级、省级项目的立项结果以广东省教育厅正式公布文件为准。
二、 项目建设
请各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结合项目建设周期和申报书的实施计划,认真开展项目建设,按期参加学校组织的中期检查,确保项目完成建设任务达到预期成果,并在学生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项。项目建设具体要求见《关于大创项目过程管理的说明》(附件2)。请各指导教师加强对项目的指导,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建设,保障项目建设质量。
三、 项目经费与报销
本次项目申报省级、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须自筹经费不低于10万元,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3个创业实践项目立项前期已自筹到符合要求的建设经费。为保障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学校对各项目予以拨付专项建设经费。请各项目负责人结合项目申报书及学校提出的建设要求,做好项目建设规划及经费开支计划,并按照学校经费资助标准及《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及报销要求》(附件3),填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预算表》(附件4),于2020年8月3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lichh@nfu.edu.cn。
(一)项目建设资助标准为:国家级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20000元/项,创业实践项目50000/项;省级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10000元/项,创业实践项目25000/项;校级创新训练项目1000元/项、创业训练1500元/项、创业实践2000元/项。
(二)经费使用与报销
项目经费专款专用,经费使用期限为项目建设期内(即发票开票时间应为:立项公布通知发布日起算—组织结项验收通知发布日)。该经费由学校代管,由承担项目建设的学生使用,主要用于支付建设所产生的材料费、资料费、版面费、专利费、调研费等。各项目须参照此次提交的《项目经费预算表》开支和办理经费报销手续,可于项目通过学校中期检查验收及结项验收后各办理一次经费报销手续,其中中期验收后可报销项目建设产生的部分费用,报销金额上限为项目资助经费的50%;通过结题验收后可报销项目建设产生的剩余费用,上限为为项目资助经费的50%。请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意经费合理开支,注意留存相关报销凭证。学校将在项目完成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后分别组织一次经费报销工作,具体报销要求和流程参考《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及报销要求》。
四、其他事宜
为方便项目管理及为加强项目之间的学习交流,教务部组建了2020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管理群,各项目须安排2人加入该QQ群:1007174124。
申报书信息有修改的项目请于2020年8月31日前将修订后的申报书电子版(PDF格式,文件命名格式: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名称)发送到lichh@nfu.edu.cn。
项目成员有变更的项目,填报纸质版《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5),并经指导教师、院系审核盖章后送至1号行政楼222室。
附件:1.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2.关于大创项目过程管理的说明
3.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及报销要求
4.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预算表
5. 项目变更申请表
教务部
2020年7月29日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0-61787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