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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公布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3-06-26 点击: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后勤集团:

根据《广州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学校组织了项目申报和评选推荐工作,现将立项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情况

本次立项建设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97项,从中推荐10项申报为国家级项目,推荐32项申报为省级项目(名单见附件1),国家级、省级项目的立项结果以广东省教育厅最终发布的公布文件为准。

二、项目建设

请各项目项目负责人和指导老师结合项目建设周期和申报书的实施计划,认真开展项目建设,按期参加学校组织的中期检查,确保项目完成建设任务达到预期成果,并在学生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项。项目建设具体要求见《关于大创项目过程管理的说明》(附件2)。请各指导老师加强对项目的指导,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建设,保障项目建设质量。

三、项目经费与报销

各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的资助标准以及《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及报销要求》(附件3)填写《广州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预算表》(附件4),于2023年7月4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qiusw@nfu.edu.cn。

(一)项目建设资助标准

项目建设资助标准为:国家级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2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10万元/项;省级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1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5万元/项。

(二)经费使用与报销

项目经费专款专用,由学校代管,由承担项目建设的学生使用,主要用于支付建设所产生的材料费、资料费、版面费、专利费、调研费等。为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通过学校中期检查的项目可报销项目总经费的50%,通过学校结题验收的项目可报销剩余的项目经费。项目经费报销审核将根据各项目提交的《广州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预算表》(附件4)进行对应审核,请各项目团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意经费合理开支,注意留存相关报销凭证。学校将在项目完成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后分别组织一次经费报销工作,具体报销要求和流程参考《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及报销要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报销BPM系统操作指引》(附件3、附件5)。

四、其他事宜

为方便项目管理及为加强项目之间的学习交流,教务处组建了2023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管理群,各项目须安排2人加入该QQ群:580405237,群二维码如下:

申报书信息有修改的项目请于2023年7月4日前将修订后的申报书电子版(PDF格式,文件命名格式:项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名称)发送到qiusw@nfu.edu.cn。

项目成员有变更的项目,填报纸质版《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6),并经指导老师、院系审核盖章后送至A1-212室。

附件:1.广州南方学院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2.关于大创项目过程管理的说明

3.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及报销要求

4.广州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预算表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报销BPM系统操作指引

6.项目变更申请表

教务处

2023年6月26日

(联系人:邱斯玮,联系电话:6178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