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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教务处关于组织签订2023年教学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3-05-15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 号)精神,加强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保障实验教学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落实实验室三级安全管理体系,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逐级分层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现将本年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分级签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一级责任书(附件1):由学院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与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第一责任人)签订。

(二)二级责任书(附件2):由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与二级单位分管实验室安全负责人(二级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际情况指定至少1名直接责任人)签订。

(三)三级责任书(附件3):由二级单位分管负责人组织本单位实验室使用师生签订。

二、责任书签订方式

由教务处组织一级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并加盖学校和学院公章。

教务处统一提供二、三级责任书模版,由各二级单位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签订二、三级责任书。

三、相关要求

(一)责任书为一年一签,请二级单位按时完成责任书的签订,并严格根据责任条款履行职责。

(二)所有责任书均一式两份。完成签订工作后,教务处和二级单位分别将本年度的一级责任书、二级责任书、三级责任书建档留存。

(三)本年度如遇第一/直接责任人更换的情况,应重新签订责任书,并与原责任书共同装订后按上述要求存档。

所有材料请二级单位于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前完成签订,并提交至行政楼A1-212。

附件:1.广州南方学院实验室安全一级责任书

2.广州南方学院实验室安全二级责任书

3.广州南方学院实验室安全三级责任书(教师版/学生版)

4.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

5.广州南方学院实验室安全手册

教务处

2023年5月15日

(联系人:张子妍,联系电话:61787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