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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教务处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辅修工作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3-06-16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我校从即日起将开展2023-2024学年辅修工作,根据《广州南方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关于辅修的基本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类型

可申请的辅修类型包括辅修课程、辅修专业和辅修专业学位。在主修专业已满足毕业条件的情况下,辅修课程按辅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满30学分,可取得辅修证明书;辅修专业按辅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满50学分,在主修毕业证书上标注辅修专业。在主修专业已获得学士学位的情况下,辅修专业学位按辅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满60学分(医学75个学分),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上标注辅修专业及辅修学位。

二、申请条件

1.2021年与2022年入学的在读学生,已修读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数达到1.5。

2.身体素质要求符合拟辅修专业招生条件。

3.选择辅修专业学位类型的学生,其主修专业必须与辅修专业分属不同的学科门类。具体专业所属学科门类请参考《广州南方学院专业学科属性一览表》(附件1)。

4.开设辅修的专业因专业培养需要,可在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对学生的申请条件提出具体要求,报教务处核准后实施。

三、申请程序

(一)学生申请

6月25日前,学生根据《广州南方学院2023-2024学年各院系接收辅修学生计划表》(附件2)选择修读专业,填写《广州南方学院本科生辅修申请表》(附件3)交至本人所在院系办公室进行初步的资格审核。

(二)所在院系审核

6月27日前,学生所在院系对申请辅修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将学生的辅修申请表与学业成绩单送至学生辅修接收院系。

(三)接收院系审核

6月29日前,接收院系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填写《各院系2023-2024学年拟接收辅修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并将加盖院系公章的汇总表纸质版、汇总表电子版以及学生申请材料报送教务处。

(四)教务处审核并公布名单

教务处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于7月5日前公布本次申请辅修通过名单。

四、辅修缴费及辅修选课

(一)缴纳辅修的专业学费

学生按财务处要求缴纳辅修的专业学费。辅修的专业学费按对应入学年份的专业学费标准收费。如未能在财务处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缴费,则无法进入选课阶段。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时缴费者经辅修院系负责人批准,允许其延迟两周缴费。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辅修的修读资格。

(二)辅修课程选定

开学第二周内,学生根据本人课表,在辅修院系教学秘书的协助下选定辅修修读课程,填写辅修课程申请表交财务确认已缴纳辅修专业学费后交由辅修院系审批并录入教务系统。

(三)课程学习

第二周起学生必须按照选定课程的上课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

(四)缴纳学分学费

学生应按财务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辅修学分学费,否则已选课程将会被默认为弃选课程。

(五)辅修退出

如学生辅修有困难,可由学生本人申请放弃修读,经学生所在院系和接收院系的负责人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退出,所缴课程费用不予退还。

五、注意事项

主辅修专业应同期毕业。学生主修专业已毕业的,不可继续辅修学业,各辅修接收院系不可安排学生修读剩余课程。如在校学生主修专业已达到毕业条件,辅修未能达到修读条件,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1.学生放弃修读剩余的课程,学校发给主修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已修读并获得学分的课程由学校出具相关成绩证明;

2.学生继续修读剩余的课程,并申请延期毕业。待主辅修同时达到修读条件时,学校发给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附件:1.广州南方学院专业学科属性一览表

2.广州南方学院2023-2024学年各院系接收辅修学生计划表

3.广州南方学院本科生修读辅修申请表

4.各院系2023-2024学年拟接收辅修学生名单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6月15日

(联系人:叶老师;联系方式:020-61787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