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旧站入口 |

教务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务通知 > 正文

教务通知

教务与科研部关于公布2019年校级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9-07-12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务与科研部关于申报2019年度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通知》(教务〔2019〕81号),学校组织了校级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和评选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立项情况

本次共评选出20个校级立项建设项目(见附件1)。项目类别有: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卓越人才培养计划、 精品课程、协同育人平台、教学团队、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

二、建设要求

(一)请各项目按计划完成《申报书》中的建设任务。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项目重要事项(如项目负责人、项目成员、项目延期等)的,需填写提交《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2)。

(二)精品课程类别项目须建设线上资源共享平台,该类项目结题验收时,将同时检查课程线上共享资源的建设情况。

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鼓励高校跨校或跨专业建设满足不同教学需要、不同学习需求的在线开放课程或课程群,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鼓励各高校建设MOOC、SPOC、微课群等形式的课程。请各项精品课程立项建设项目参考已上线至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如http://www.jingpinke.com/ 或https://www.icourse163.org/ 等)课程项目,落实课程建设要求,争取达到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标准,为今后立项建设成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奠定基础。各课程须建设线上课程教学资源库(含教学视频、讲义、习题等等),并上传视频等有关学习资料至课程平台,使学员可通过平台实现自主学习,达到资源共享目标。

三、项目论证

请项目负责人基于项目申报书内容基础上,结合项目建设期限,确定项目实施方案,并填写《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立项任务书》(附件3)。广东省教育厅已规范部分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名称的命名格式(见附件4),已有规定的请参照标准格式填写名称;未有规定的,沿用附件1的项目名称。

请项目所在单位根据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立项认定书》,对项目建设目标、内容、措施、预期成果和经费预算等内容进行论证。论证的方式由项目所在单位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定夺。

四、配套经费与考核

(一)立项项目建设经费由校级配套经费和院系配套经费组成。请各院系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和项目建设实际需要给予相应配套经费。 各项目经费使用期限为2019年7月10日至2022年6月30日,请各项目在经费使用期内支出和报销经费。项目经费采取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请各项目负责人签订《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创新强校、教学科研专项资金项目责任书》(附件5),并依据相关项目管理办法使用经费。

(二)本次立项项目均为校级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各项目按计划完成既定建设任务,并通过学校组织的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后,正式公布为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五、材料报送

请各项目于2019年9月30日前将纸质版《立项认定书》一式三份、《项目责任书》一式两份交至教务与科研部A1-222室,同时将《立项认定书》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zdnfjwb@163.com,邮件及文档命名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类别。

附件: 1.201 9 年度校级教学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名单

2. 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3 .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立项 认定 书

4 .教学质量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命名标准格式

5.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创新强校、教学科研专项资金项目责任书

教务与科研部

2019年7月11日

(联系人:林明秀,联系电话:61787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