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创新强校、教学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大南方财务〔2018〕2号)有关规定,现对2017及2018年立项的省级、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见附件1)开展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中期检查内容
(一)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及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二)项目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三)项目资助经费使用情况。
二、材料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填报《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和《项目建设进度表》(附件3),并提供项目阶段性成果佐证材料,如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研究报告或其他能验证教学改革项目研究成果的附件,装订成册。
三、中期检查结果运用
学校将对项目的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进行检查审核,对进展情况良好,并取得相应阶段性成果的项目,学校将继续予以经费支持;对于进展缓慢的项目,学校将限制其经费开支;对没有进展的项目,学校将收回并终止经费支持,且限制其项目负责人下一年申报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资格,并核减项目负责人所在教学单位下一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可申报数额。
四、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于2019年11月15日(周五)前汇总提交本单位的中期检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教务与科研部A1-222室,电子版发至zdnfjwbl@126.com。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强化项目过程管理的有关指示,所有省级立项建设项目均须参加中期检查,且在结项时须附中期检查材料作为过程管理的佐证材料,请省级在建项目高度重视并按时提交材料。
无特殊原因未提交中期检查材料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项目视作未参加中期检查,学校将予以限制经费报销。
附件: 1.2019年度中期检查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一览表
2.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3. 项目建设进度表
教务与科研部
2019年10月16日
(联系人:李淑敏, 6178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