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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教务〔2015〕49号

 

各教学单位:

为了推动学院教学工作有序开展,及时发现和改进教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以检查促教学,以检查促规范,以检查促学风,学院将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自本学期第十周开始,至第十三周结束,即2015年5月5日至5月29日。

二、检查内容

(一)教学单位自行组织以下检查活动

1.随机抽查任课教师的教学大纲执行情况,并填写教学大纲检查登记表(附件1)。抽查比例不低于本教学单位本学期所开课程的1/3,应兼顾不同课程、不同教学班和不同教师。

2.组织人员不定期随机抽查学生到课率,并填写学生考勤登记表(附件2)。抽查比例不低于本教学单位本学期所开课程的1/5,应兼顾不同课程、不同教学班和不同教师。对到课率低于80%的课堂,应查明原因,针对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促进学风建设。

3.分别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代表座谈会,认真听取和收集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应邀请本单位推荐的教学督导员参加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代表应覆盖不同专业年级,注重学生的代表性。

4.对上学期学生期末评教在本单位排名后20%的教师,应安排教学督导或相关人员重点听课,并填写听课记录表(附件3、4)。

(二)教务与科研部在全院范围内组织以下检查活动

1.组织开展期中网上评教,并将评教数据汇总统计后反馈到各教学单位。

2.分别组织教师和学生进行教学工作状况的问卷调查活动,并做好调查数据统计、分析和反馈。

三、检查总结

(一)各教学单位在综合各种检查材料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教学成绩和经验,分析研究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完成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于6月5日前将总结材料以及相关检查登记表交至教务与科研部(A1-222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邮箱:zdnfjwb@163.com。

(二)教务与科研部对各教学单位反映的教学和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具体解决方案,完成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报告,并做好期中教学检查信息反馈工作。

 

联系人:余永龙

联系电话:020-61787588

 

附件:1.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学大纲执行情况检查登记表

2.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考勤登记表

3.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听课记录表(理论课)

4.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听课记录表(实践实验课)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