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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开展实践教学基地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规范实践教学基地管理工作,现对实践教学基地材料归档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归档要求

(一)实践教学基地归档材料范围包括:封面、目录、实践教学基地概况、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盖学校公章后的原件)、实践教学基地运行情况、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成效及佐证材料等相关材料(归档材料模板见附件)。

(二)各院系以专业为单位在2024年6月21日前完成本单位的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材料的归档工作,并将电子版归档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maichm@nfu.edu.cn。

二、其他要求

请各院系认真按照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材料归档要求,组织落实归档工作,逐一核查归档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予以退回、限期整改。教务处后续将对各院系实践教学基地材料的归档情况开展检查工作,检查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广州南方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归档材料模板



教务处

2024年5月15日

(联系人:麦淳铭,联系电话:6178-7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