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教学运行» 学籍管理» 教务处关于公布2022-2023学年辅修名单的通知

教务处关于公布2022-2023学年辅修名单的通知

有关单位

2022-2023学年辅修工作申报阶段已经完成,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辅修名单

学生申请、所在院系与辅修接收院系审核教务复核,同意学生蒋熙雨修读辅修专业学位同意学生柯劢航修读辅修专业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选课及缴费

通过辅修申请的学生可于学期开始修读课程,缴费及选课的具体流程见《教务处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辅修工作的通知》(教2022〕74号)

三、注意事项

根据《广州南方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六条的相关要求,主辅修专业应同期毕业,学生主修专业已毕业的,不可继续辅修学业,各辅修接收院系不可安排学生修读剩余课程。因此,请学生所在院系与辅修接收院系务必做好学生的学业指导工作、学籍及成绩管理工作

附件:2022-2023学年辅修名单

教务

202275

(联系人:叶老师;联系方式:020-61787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