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教务通知» 教务与科研部关于公布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重考、缓考安排的通知

教务与科研部关于公布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重考、缓考安排的通知

教研〔2016〕110号

各教学单位:

第三周至十周为本学期2015年入学学生重考及其他年级缓考时间,为保证重考、缓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2016年9月14日—11月6日。

二、本学期重考、缓考详细安排请见《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重考、缓考安排表》(见附件),请各教学单位自行登陆教务与科研部网站查询本单位重考、缓考安排,并及时通知学生按照考试安排参加考试。

三、请各教学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考务工作,做好试卷印刷和保密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安排好本单位的监考人员、巡考人员,在本单位考试开始前两个工作日内将监考和巡考人员安排表(电子版)发到邮箱:648486339@qq.com。监考人员和巡考人员只能由我院专兼职教师或行政人员担任,不得聘请教职工家属、物业管理人员等非我院专兼职教职工担任。

四、考试期间教务与科研部将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巡考工作,主要巡查内容包括考场纪律、监考和巡考人员到位情况等,巡考期间一经发现违规情况将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顾二权

办公地点:行政楼A1-202

联系电话:020-61787503

 

附件: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重考、缓考安排表

 

 

教务与科研部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