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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21年度省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部署要求,全面对接教育部“双万计划”“六卓越一拔尖”“四新”等本科人才培养计划,引导广大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聚焦人才培养突出问题,持续深化专业、课程、实验实践、教学组织、教学评价等关键领域改革,产出一批优秀教学改革经验和成果,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立项原则

(一)问题导向。项目须坚持从岗位和本校、本专业实际出发,深入分析教学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突出岗位特色、专业特色和学校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和实践;须紧密结合全省重大发展战略和人才培养需求,瞄准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大力开展教学改革核心问题研究攻关。

(二)原创导向。推荐立项的项目,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必须兼具原创性和先进性,坚决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教师对特定问题进行适度超前研究或改革,提出对策建议,引领教学发展方向。

(三)实践导向。项目建设应源于教学实践并致力将建设成果应用于教学实践,逐步降低纯研究型项目的立项例。将项目成果的实践应用效果作为检验项目建设成效的主要标准,适度放宽对项目公开发表论文、研究报告等文字成果要求。

(四)共享导向。鼓励教学平台类项目有条件对外开放,以使更多师生受益。倡导并支持跨校项目的联合建设,完善建设成果共享机制。通过各平台渠道,大力推广项目优秀成果,充分发挥项目对教学改革的示范、引领和促进作用。

三、推荐类别

今年获准推荐项目数为12项+2项,分别为7项教改类项目、5项其他类别项目以及2项“互联网+”获国赛银奖和省赛金奖团队的第一指导教师牵头申报的省级教改类项目(以创新创业为主要内容)。我校计划推荐的类别包括: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企联合实验室、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课程教研室、现代产业学院、专项人才培养计划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学校将根据各类别项目申报情况,对拟推荐项目类别和数量作出适当调整,总数不变。

各类别项目建设内涵参见广东省2021年度项目推荐立项指南(附件2)

四、立项条件

(一)资格审查

本年度省级申报项目均须有校级立项基础。由于本年度可申请项目类别有较大变动,已有的立项类别和今年可申报类别对应关系请参考“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附件3),校级立项的项目基础类别须对应省级可申报类别方可立项。

请各教学单位对照广东省教育厅发布的申报通知做好申报资格审核工作,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1.近3年来(自2018年9月1日起计算,下同),所主持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按文件要求应参加但未参加省级验收;

2.所主持省质量工建设项目在2019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在2020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暂缓通过”;

3.所主持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尚未校内结题再次申报同类别项目;

4.2021年申请同时主持多个类别项目;

5.不具备副高级或以上职称(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除外);

6.发生师德师风问题或教学事故等应予限制立项的情况。

(二)材料提交

请对照项目类别填写建设任务书(附件4),并提交所在教学单位初审。未按照指定申请书中要求填写的,不予立项。

申报材料(电子版命名为“项目类别+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包含:

1.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4)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2.《“教学单位名称”-教学类建设项目推荐立项项目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

项目负责人隶属单位为教学单位的,由所在教学单位筹审核及提交材料;项目负责人隶属单位为职能部门的,根据项目主体建设内容确定项目依托专业和院系,划入相关院系统筹;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的,由教务处统筹。

请以院系为单位于11月17日(周三)上午12:00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交至教务处(1号行政楼222室),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压缩后(邮件主题命名为“XX学院(系)-省质量工程及教改项目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lichh@nfu.edu.cn。

(三)立项程序

1.专家初审。学校将组织校外专家择优遴选拟推荐的省级建设项目。

2.校内学术委员会审核。专家初审结束后,初审结果报送校内学术委员会审核批准。

3.网络公示。学校将在校内公示推荐项目;推荐申报省级的项目还需报送广东省教育厅进行审核,省级项目最终立项结果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的立项公布通知为准。

4.完成网上填报。被学校遴选推荐申报省级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校内初选结果公布后须提交能证明项目前期建设基础的佐证材料(电子版),另须在2021年12月1日前登录“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gjc.gdedu.gov.cn/Zlgc/)完成资料网上填报(资料上传相关文件材料含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佐证材料等)工作,具体填报事宜按照系统公告执行,资料上传不完整、不规范视为无效填报,请项目团队提前登录项目管理系统,仔细阅读填报要求,并根据上传材料有关要求和标准编写申报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省级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二)本年度立项建设的项目将按照学校教学类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2021年度项目推荐立项指南

3.项目申报常见问题

4.项目建设任务书

5.“教学单位名称”-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及教改项目推荐立项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11111

(联系人:李楚菡;联系电话:61787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