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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与科研部关于编排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表的通知

教研〔2016〕121号

各教学单位:

10月24日-11月21日教务与科研部将组织编排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表。本次课程表须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计划进行编排,其中普通课程型公共选修课/通识任选课/素质任选课和调整教学班规模课程须经申报通过后方能编排。现将本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学生教务系统专业、班级信息更新工作

10月21日各院系(学生转入专业所在院系)把2016年入学且在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的学生的专业、班级信息电子版材料交至教务与科研部。教务与科研部10月24日-26日在教务系统将转专业学生的专业、班级信息更新。

二、普通课程型公共选修课/通识任选课/素质任选课课程和调整教学班规模课程的申报工作

(一)普通课程型公共选修课/通识任选课/素质任选课课程的申报工作

10月17日-21日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申报普通课程型公共选修课/通识任选课/素质任选课,10月24日各教学单位把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交至教务与科研部。普通课程型公共选修课/通识任选课/素质任选课课程申报的具体要求见《教务与科研部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普通课程型公共选修课/通识任选课/素质任选课的通知》。教务与科研部负责审核汇总各教学单位的申报材料,11月2日前上报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能向学生开放选课。

(二)调整教学班规模课程的申报工作

调整教学班规模的课程按照《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学班规模调整方案》执行。10月24日各教学单位把调整教学班规模课程的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交至教务与科研部备案。请各教学单位务必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申报,逾期不予接受申报。

三、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计划的编排工作

(一)时间安排

10月24日-11月21日安排为课程编排的时间,具体各事项的时间安排如下表:

时间

负责单位

工作内容

10月24日

政商研究院

排2014级、2015级、2016级级政商研究院学生特色课、公共课,2014级学生《创业基础(理论)》课(excel表格)

10月25日上午

综合素养学部

排2014级《就业指导(理论)》(excel表格)

10月25日下午

商学院

排2014级《管理学基础》(excel表格)

10月25日

国际学院

排2015级大学英语课程(excel表格)

10月26日-11月7日

各教学单位

排2014级、2015级、2016级其他课程任务(excel表格)

11月8日-11月14日

教务与科研部、各教学单位

检查电子版课程表是否均匀排课和课表安排整改

11月15日

教务与科研部

向2015级、2016级学生公布电子版预选课表

11月15日-11月21日

各院系

各院系组织导师指导2015级、2016级学生制定选课方案

11月15日-11月21日

各教学单位

在教务系统做课程任务

11月22日-12月30日

全院在校学生

在教务系统分批放开给学生选课

1月13日

教务与科研部

安排好上课教室,公布学生课表

 

(二)工作要求

1、教学任务安排

(1)学分、学时的安排

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审核备案的各专业各个年级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排课。排课时,理论课1学分对应18学时,实践课1学分对应24学时,每门课程的总学时以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总学时为准,周学时原则上按18周教学周安排。若有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时、学分、开课学期等方面的变更,必须书面交至教务与科研部,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变更。

2015年、2016年入学学生每个专业可供学生选课的课程(包括公共课和专业课)总学分理工类专业不得低于23学分/学期,其他类专业不得低于22学分/学期。

(2)2013级学生的教学任务安排

各院系应统计好本院系2013级学生的目前获得学分情况,对可能会在毕业资格审查时达不到毕业学分要求的2013级学生,各院系应有具体的开课计划和措施,以确保2013级的学生顺利毕业。

(3)教师教学任务的安排

各教学单位应在《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学单位经费管理责任制(暂行)》(中大南方〔2014〕63号)等相关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优先满足本教学单位专职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各专职教师应优先完成所在教学单位的教学任务。各教学单位专职教师的标准教学工作量和超教学工作量按照《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专职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中大南方〔2015〕310号)等相关标准执行。

行政及教辅人员兼课按《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中大南方〔2015〕213号)的要求执行。

2、教学任务编排

(1)教学班规模

调整了教学模式的课程,其教学班规模按照申报并通过的方案执行。

未调整教学模式的各类课程教学班人数原则上按标准班人数安排,各教学单位可以根据具体课程情况在标准班人数基础上浮或下浮,但上浮额度最多不得超过标准班人数50%,超过部分不计算学分,下浮额度不做限定,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确定;且以学年为单位,各教学单位各类课程教学班人数上下浮动后的平均数不得超过各类课程标准班人数,超过部分不计算学分。

(2)排课时间及次序要求

(2.1)排课时间要求

为保证学生在学分制下能够基本按照要求选到课程,以及充分利用教学资源,缓解多媒体课室使用紧张的压力,2个学时的课不能安排在2-3节、3-4节、9-10节或13-14节,3个学时的课不能安排在2-4节;周学时为4学时及以上的课程原则上隔天排课(实践性课程、大学英语、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除外)。

公共课教学单位的所有课程都必须按全周(周一至周五)和全天(第1至15节,第6、7节除外)均匀排课方式安排上课时间,其中国际学院安排的大学英语C班还必须避开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课上课时间。各院系的专业课课程都必须按专业按全周(周一至周五)和全天(第1至15节,第6、7节除外)均匀排课方式安排上课时间。

(2.2)排课次序要求

①在排定2014级课程时,政商研究院首先排定其公共课和特色课,然后公共课开课单位排定课程时(指涉及到政商研究院的学生原所在班级的公共课程),要求应与政商研究院相应班级排定的课程时间并行;专业课开课单位在排其专业核心课程(指涉及到政商研究院的学生原所在班级的专业核心课程),要求应避开政商研究院相应班级排定的课程时间段。各院系若对上课时间有特殊要求,也请在排课前及时主动地与政商研究院、公共课开课单位沟通,从而保障排课工作顺利开展。

②在排定2015年入学学生课程时,政商研究院首先排定其公共课和特色课,接着国际学院排定大学英语课程,然后其他课程同时排课。专业课如果只有一个教学班,须避开该专业的大学英语课程的上课时间;专业课如果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教学班,可以有教学班的上课时间与该专业大学英语课程的上课时间并行。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错开时间进行排课,专业必修课的排课时间安排为周一、周四、周五三天,专业限选课的排课时间安排为周二、周三两天,政商研究院的公共课、特色课与专业限选课的排课时间并行。专业任选课的上课时间要与本专业的所有专业必修课、专业限选课上课时间不冲突。

③在排定2016年入学学生课程时,政商研究院首先排定其公共课和特色课,然后其他课程同时排课。专业课开课单位在排其专业核心课时,要求应避开政商研究院相应班级排定的课程时间段。各院系在安排专业必修课、专业任选课时应保证两类课程上课时间不冲突。

不按上述要求排课的教学单位将被退回重新排课。

所有课程安排完毕后,政商研究院核查各院系安排的专业核心课是否与政商研究院相应班级排定的课程时间冲突。如有院系安排的专业核心课与政商研究院相应班级排定的课程时间冲突,需要重新排课。

(3)系统课程任务落实

(3.1)调整教学模式的课程任务编排

未调整教学模式的课程按照以往模式编排进教务系统。调整教学模式的课程,教学班规模调整如果是由原来一个大的教学班调整为多个小的教学班,排课要求与原排课要求一致,分成多个教学班任务排进系统;教学班规模调整如果是由原来一个大的教学班调整为既有大的教学班又有多个小的教学班,即“大班套小班”课程,其排课要求如下:

所有“大班套小班”课程按照原大班上课的模式排进系统,小班上课安排都务必编排在电子版的课表里,并让学生知晓。小班的上课时间务必与大班上课时间一致,以避免学分制下学生上课时间冲突。

“大班套小班”中小班上课的地点可以是实验室、讨论室、图书馆、普通教室、食堂或户外等。如果小班上课需要用实验室的,要在排课时提出,由教务与科研部按照需求统一在电子版的课表里安排好实验室;如果小班上课需要用普通教室的,须在小班上课前的一周提出,由教务与科研部按照需求安排;如果小班上课需要其他上课地点的,由开课单位负责协调。

(3.2)不同年级的课程任务的编排

各教学单位在系统做2013级、2014级课程任务时,按行政班级上课的课程任务排在系统必修课模块;不按行政班级上课的课程任务排在系统院系选修课模块。

各教学单位在系统做2015年、2016年入学学生课程任务时,所有课程按让学生进行选课的形式做进正方教务系统,不能按行政班级进行排课。

(3.3)课程任务面向对象的设置

在院系选修课做课程任务时,需要设置课程任务的面向对象。2013级、2014级学生的课程任务的面向对象设置为人才培养方案中需要选修该课程的专业的学生(包括本专业在政商研究院的学生)。

2015年、2016年入学学生的课程任务面向对象设置要求为:

①政商研究院的公共课和特色课的面向对象要具体到行政班级,政商研究院的学生只能选择所在班级的课程,但可按自己的学业计划选择是否在本学期修读这些课程。

②各院系专业必修课和专业任选课的面向对象设置为2015年、2016年入学的本专业学生(包括本专业在政商研究院的学生);专业限选课的面向对象设置为2015年入学的选该专业模块的所有专业的学生和政商研究院的学生。

③公共必修课、公共限选课的面向对象设置为2015年、2016年入学的人才培养方案中要求修读该课程的专业的学生。

各教学单位在系统排课的操作指南可见附件。

3、课表变动

鉴于学分制下教学班学生班级分布分散,影响面大,课程表一经确定并公布后原则上不得变动。如有确定需要变动,只能变动上课教师,不得变动上课时间。开课后教师原则上不得调停课,除非能够与全部学生协商好补课时间且不与任何一个学生的上课时间冲突。如有确定需要调停课的情况,应优先考虑找其他教师代替上课,填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停、调课申请表》,且须经系(部、中心)领导签署书面意见,否则不予办理。如在教学检查过程中发现随意停、调课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四、 注意事项

1.根据2015年7月7日教学指导委员会决议,自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起,《大学人文基础》、《经济学基础》、《管理学基础》三门课程作为公共限选课,经管类(包括商学院、会计学院、公共管理学系)学生必须选修《大学人文基础》,非经管类学生可自主选择其中两门课程学习。

学分制下学生选课情况复杂,各院系须在选课前指导学生根据教务与科研部公布的课程总表制定选课方案,如有学生不按课程总表中的面向对象要求选课,错选的课程无效。

2.教务与科研部将在11月下旬分批开放课程让学生选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蓝老师,联系电话:61787731,办公地点:行政楼A1-204。


附件: 系统排课操作指南

 

教务与科研部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