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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排2015级新生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的通知

教务〔2015〕100号

各教学单位: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我院的人才培养方案,有效配置和利用教学资源,合理组织和规范教学活动,科学合理编排课程表,现将2015级新生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排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不含军事理论课的排课,2015级的军事理论课的教学由学工部统一安排):

一、时间安排

2015级新生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排课工作定于2015年9月8日(即第二教学周)开始,2015年9月21日(即第四教学周)结束。2015年9月23日(即第四教学周)开始上课,2016年1月3日(即第十八教学周)结束课程,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1月15日(即第十九、二十教学周)为考试周。

二、排课要求

(一)教学任务下达

1、教务与科研部根据各系正式的人才培养方案,以及各专业实际修读的学分情况,分别下达教学任务书。该教学任务书可从教务管理系统中下载。

2、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各专业各个年级正式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排课。每个专业的排课课程总学分不得低于15学分/每学期,不得高于22学分/学期(理工类专业不得高于23学分/学期)。排课时,理论课1学分对应18学时,实践课1学分对应24学时,每门课程的总学时以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总学时为准,周学时原则上按18周教学周安排。若有课程、学时、学分等方面的变更,必须书面上报并经教务与科研部和主管院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变更。

3、各教学单位应在《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学单位经费管理责任制(暂行)》(中大南方〔2014〕63号)等相关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优先满足本教学单位专任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各专任教师应优先完成所在教学单位的教学任务。各教学单位专任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按照人事组织部确定的标准执行。

4、行政及教辅人员兼课按人事组织部的要求执行。

(二)教学任务编排

1、班级规模

(1)调整了教学模式的课程,其教学班规模按照《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学班规模调整方案》执行。

(2)未调整教学模式的各类课程教学班人数原则上按标准班人数安排,各教学单位可以根据具体课程情况在标准班人数基础上浮或下浮,但上浮额度最多不得超过标准班人数50%,超过部分不计算学分,下浮额度不做限定,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确定;且以学年为单位,各教学单位各类课程教学班人数上下浮动后的平均数不得超过各类课程标准班人数,超过部分不计算学分。

2、排课次序

为合理安排上课时间,公共课开课单位先排公共课,各学系再排专业课。公共课的开课单位在排课时在满足学院要求的前提下,应与相关的学系协商决定有关课程的上课时间,以保证公共课、专业课的合理分布。

政商研究院的公共课和特色课上课时间安排在周五,专业课开课单位在排其专业核心课程,应避开政商研究院相应班级排定的课程时间段。

3、排课模式

未调整教学模式的课程按照以往模式编排进教务系统。调整教学模式的课程,教学班规模调整如果是由原来一个大的教学班调整为多个小的教学班,排课要求与原排课要求一致,分成多个教学班任务排进系统;教学班规模调整如果是由原来一个大的教学班调整为既有大的教学班又有多个小的教学班,即“大班套小班”课程,其排课要求如下:

(1)所有“大班套小班”课程按照原大班上课的模式排进系统,小班上课安排都务必编排在电子版的课表里,并让学生知晓。

(2)“大班套小班”中小班上课的地点可以是实验室、讨论室、图书馆、普通教室、食堂或户外等。如果小班上课需要用实验室的,要在排课时提出,由教务与科研部按照需求统一在电子版的课表里安排好实验室;如果小班上课需要用普通教室的,须在小班上课前的一周提出,由教务与科研部按照需求安排;如果小班上课需要其它上课地点的,由开课单位负责协调。

4、上课时间

为充分利用教学资源,缓解多媒体课室使用紧张的压力,各教学单位的所有课程都必须按全周(周一至周五)和全天(第1至15节,第6、7节除外)均匀排课方式安排上课时间。2个学时的课不能安排在2-3节、3-4节、9-10节或13-14节,3个学时的课不能安排在2-4节;周学时为4学时及以上的课程原则上隔天排课(实践性课程、大学英语、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除外)。不按此要求者将被退回重新排课。

5、排课信息

排课时,各教学单位在教务系统须明确专业、年级、教学班、教学班人数、课程名称、课程类别、学分、周课时、任课教师及其职称等,若还有其它变动的情况,请在备注栏注明,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如果一个教学班的某门课程有多位教师上课,所有任课教师的信息都要排进教务系统。若某些信息暂时不能确定,可暂时用代号代替,但一经确定必须在教务系统及时更改。

(三)课表变动

鉴于教学活动的严肃性,并且影响面过大,课程表一经确定并公布后不得随意变动。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改动者,应填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停、调课申请表》,且须经系(部、中心)领导签署书面意见,否则不予办理。如在教学检查过程中发现随意停、调课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三、注意事项

1.根据2015年7月7日教学指导委员会决议,自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起,《大学人文读本》、《经济学基础》、《管理学基础》三门课程作为公共限选课,经管类(包括经济学与商务管理系、工商管理系、会计学系、公共管理学系)学生必须选修《大学人文读本》,非经管类学生可自主选择其中两门课程学习。因此,本学期《大学人文读本》经管类学生按行政班级进行排课,其他专业学生按选修类课程进行排课。

2.综合素养学部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代史纲要》、《大学生心理健康》按行政班级进行排课,其他课程按选修类课程进行排课。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蓝老师,联系电话:61787731,办公地点:行政楼A1-204。


附件: 2015级新生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排课工作日程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