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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公布2023-2024学年辅修名单的通知

有关单位

2023-2024学年辅修申报阶段已结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辅修名单

根据广州南方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学生申请、学生所在院系与辅修接收院系审核教务复核,同意学生杨敏等2人修读辅修专业学位的申请详情见附件。

二、选课及缴费

辅修申请通过的学生可于学期开始修读课程,缴费及选课的具体流程见《教务处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辅修工作的通知》(教2023〕79号)

三、注意事项

根据《广州南方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六条的相关要求,主辅修专业应同期毕业,学生主修专业已毕业的,不能继续辅修学业,各辅修接收院系不能安排学生修读剩余课程。如学生仍需继续修读剩余课程,可申请将主修专业延期至辅修专业毕业的同期。请学生所在院系与辅修接收院系务必做好学生的学业指导工作、学籍及成绩管理工作



附件:广州南方学院2023-2024学年辅修名单



教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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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叶老师;联系方式:020-61787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