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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课程安排工作,现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程类型

    (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计划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需变更信息的专业课程(以下简称专业课程);

    (二)普通课程型通识任选课(面向2014级学生)/普通课程型素质任选课(面向2015年入学学生)(以下简称通识任选课/素质任选课)。

    (三)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拟调整教学班规模的课程(以下简称调整教学班规模课程)。

    二、申报要求

    (一)专业课程

    1、各专业每学期的课程安排原则上应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计划中的课程安排保持一致。如因专业教学实际需求,需变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课程信息,提出课程信息变更的负责人必须对该课程进行信息变更申报,由开课单位审核同意后汇总,交教务与科研部复核。

    2、未提出信息变更申报或变更申报未通过的专业课程,必须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信息进行排课。

    (二)通识任选课/素质任选课

    1、任课教师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务。

    2、课程分为人文素养类、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创新创业类四类主题,优先鼓励教师申报创新创业类课程。

    3、拟申报课程可同时申报为通识任选课和素质任选课,但需根据面向对象不同单独设立教学班,原则上一门课程的教学班数量不超过2个

    4、每个教学班学生人数上限为160人,下限由申报单位自行决定。选课结束后,对于选课学生人数未达到下限的课程,由开课单位自行决定是否取消开课或与该门课程的其他教学班合并。

    5、鼓励通识任选课/素质任选课向人才培养方案中未涉及该类课程的学生开放。例如:鼓励文学与传媒学院开设的通识任选课/素质任选课向非文学类的学生开放;为避免学生重复修课,严禁通识任选课/素质任选课向人才培养方案已有相关或相近课程的学生开放。

    (三)调整教学班规模课程

    调整教学班规模的课程按照《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学班规模调整方案》执行。

    三、申报程序与材料要求

    1、专业课程由提出课程信息变更要求的负责人填报《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专业课程变更申报表》(附件1),交开课单位办公室审核并汇总;通识任选课/素质任选课由任课教师填写《课程教学大纲》和《中山大学南方学院通识任选课/素质任选课申报表》(附件2),交开课单位办公室汇总。

    2、各开课单位负责收集变更专业课程信息、通识任选课/素质任选课以及调整教学班规模课程的申报材料,并把本单位申报的专业课程和通识任选课/素质任选课分别填报《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专业课程变更汇总表》(附件3)和《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普通课程型通识任选课/素质任选课申报汇总表》(附件4),送教务与科研部复核。

    3、各开课单位所有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中专业课程和调整教学班规模课程以开课单位为单位建立文件夹,文件夹以开课单位名称命名;通识任选课/素质任选课的电子版材料需以课程为单位建立文件夹,每门课程文件夹以教师名称+课程名称命名,以压缩包的形式于11月6日(星期一)上午12:00前发到电子邮箱nfxyjwb@126.com;纸质版需由开课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开课单位公章,于11月6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交到教务与科研部黄丽华老师处(办公地点:行政楼1号204室,联系电话:61787145)。

    4、教务与科研部负责复核和汇总各教学单位的申报材料,并上报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能进行下学期的课程编排工作,向学生开放选课。

    四、注意事项

    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专职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中大南方〔2015〕310号)中相关规定:只开设一门课程的专职教师,超出基本教学工作量部分的课时不计算课酬。开设两门及以上课程的专职教师,且其中至少有一门是专业任选课或素质任选课的,可以超课时,但每学年超课时量最多不超过144学时。

 

    附件:1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专业课程变更申报表》

         2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通识任选课/素质任选课申报表》

         3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专业课程变更汇总表》

         4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普通课程型通识任选课/素质任选课汇总表》

 

 

教务与科研部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