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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开展2021年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年度检查暨省级项目建设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及《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中大南方〔2020〕132号)有关规定,现对2020年立项的校级和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详见附件1)开展年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及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二)建设中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三)项目资助经费使用情况。

二、材料提交

(一)项目自查

省级项目对照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指标体系(附件2)和申报书完成自查,形成年度检查报告。

校级项目对照立项申报书中的建设目标、进度规划等完成自查,形成年度检查报告。

(二)材料提交。请各项目团队将年度检查材料提交至所在院系,以院系为单位汇总,并于12月21日17:00前提交检查材料。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教务处(1号行政楼222室);电子版《项目年度检查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打包,以“省级/校级-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交由项目所在单位汇总后(校级和省级须分开汇总),命名为“XX学院(系)-教学类项目年检材料”发送至邮箱:lichh@nfu.edu.cn。材料包含:

1.《广州南方学院教学类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附件2)。纸质一式三份。

2.佐证材料。能证明项目阶段性成果的佐证材料,如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或有关教材、教学软件、研究报告或其他能验证项目的复印件、图片等,装订成册。纸质一式一份

3.《XX院(系)+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表》(附件3)。纸质一式一份。

(三)专家检查

学校将组织专家于对项目的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进行材料检查,不安排项目汇报。

(四)省级项目一对一指导

为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学校将邀请专家对该批参加年度检查的省级项目团队进行一对一指导培训。原则上各省级项目负责人均须参加指导培训会,有特殊情况的,可指派1-2名该项目团队主要成员参加。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检查结果运用

学校将参照《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中大南方〔2020〕132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处理本次年度检查结果为暂缓通过、不通过的项目。

附件:1.广州南方学院2021年校级及省级年度检查项目一览表

2.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

3.广州南方学院教学类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

4.XX院(系)+教学类项目建设进度表(年检)

  教务处 

2021年12月13

(联系人:李楚菡,联系方式:61787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