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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毕业资格与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doc

各有关单位:

据本学期教学安排,毕业资格与学位资格审查定于516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1.2018年入学的普通本科生、2020年入学的专升本学

生;

  1. 2.随2018级就读的学生。

  2. 3.往届结业重补修学生。

二、审查内容

学生学籍注册情况就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课程学分和总学分的完成情况专业课和公共必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考试作弊处分情况

三、时间安排

  1.     1.5月15日17:00前,学生应完成各课程的学分互认申请。各开课单位应完成学生的学分互认申请审批、拟审查学生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及已完成考核的重补修课程成绩提交。

  2.     2.审查时间:

(1) 初审:5月16日-19日

(2) 复审:5月20日-26日

(3) 终审:5月27日-6月6日

(4) 学位授予评审:6月8日前

四、任务安排

1.学生所在单位在审查时间段内,对2018年入学的普通本科生、2020年入学的专升本学生、随2018级就读的2017级学生在新教务系统进行三次资格审查(含主修与辅修)每一次审查操作完成后,务必及时通知每一位参与审查的学生登录毕业审查系统查看自己的审查结果,并对存在异议及需要跟进的情况进行处理。各学生所在单位需将初审、复审、终审审查结果送至教务处联系邮箱:linhl@nfu.edu.cn,6月6日终审结果报送后,原则上不允许再做改动。

2.教务处对随2018级就读的2015、2016级学生、往届结业重补修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完成当天,教务处将审查结果反馈至学生所在单位,由学生所在单位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到学生本人,并对存在异议及需要跟进的情况进行处理,集中反馈至教务处。

3.终审结束后,教务处会对未通过毕业审查的学生出具审查结果通知书,由所在院系通知到学生本人,学生签名确认后需选择结业或者留级,选择留级者通过企业微信或一站式服务平台发起留级申请。6月10日前,由学生所在单位把审查结果通知书签收情况汇总后送至教务处联系邮箱:linhl@nfu.edu.cn

五、工作注意事项

审查过程中,如学生对审查结果有疑问,在接到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单位反映联系方式请见附件其中学分、绩点问题由各教学单位办公室负责,违纪处分问题由各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学费问题由财务负责。各有关单位应及时处理学生反映的问题,于资格审查时间结束前多次对学生进行毕业审查在终审时间结束后不再接收复核申请。

附件毕业审查各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

教务

202253

(联系人:林晃立 联系电话:61787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