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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与科研部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补修报名工作的通知

教研〔2016〕19号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补修报名工作定于3月8日开始,现将本次补修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向对象

因转专业、参加学院出国交流项目或2012级未完成学分选修要求需补修课程的学生。

二、报名时间

2016年3月8日-2016年3月11日

三、报名方法

本次补修不开设网上报名,所有需要补修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开课单位进行登记报名。学生报名成功后由开课单位将补修的学生名单录入系统。

开课单位将补修的学生名单录入系统的操作方法为:登录教务系统,点击【选课管理】——>【选课课程调整】——>【必修课课程调整(开课学院)】或【院系选修课课程调整】——>【查询】——>选中需要添加学生名单的课程——>在右边的学生名单区域点击右键——>【增加记录(单条)】——>输入学号,添加学生名单。

四、注意事项

1.本次补修报名必须是因转专业、参加学院出国交流项目或2012级未完成学分选修要求需补修课程的学生,其他学生报名无效,开课单位有权拒绝无报名资格的同学参加任何考核或出具成绩。

2.2012级申请补修课程的学生需要在报名时向开课单位确认课程结束及考核时间,本学期第十二周及以后结束的课程,其考核成绩无法参与本学期的毕业资格审查,将直接进入下学期的毕业资格审查范围,因此申请补修课程可能会导致延期毕业的结果。

3.成功报名补修的同学应按照要求跟班听课、参与教学活动(申请免听的同学除外),并及时向任课教师确认名单。

4.如对补修的课程有任何疑问,请到开课单位办公室进行咨询。


教务与科研部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