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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入学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我校从即日起开展2017年入学新生(不包括专插本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本次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2017年入学已注册学籍的学生(不包括专插本学生);

    2.拟转入专业与拟转出专业属于同一高考录取类别,即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学生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普通类专业学生不得转入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

    3.政治表现好,思想品德操行合格,遵纪守法,勤学敬业,富有上进心,身体素质要求符合拟转入专业招生条件。

    二、受理程序

    1.学生申请

    拟申请转专业学生填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1),92616:00前将申请表交学生所在系办公室。申请表中“现专业/类”和“申请转入专业/类”的填写必须严格按照《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科专业一览表》(请见附件2)填写。

    申请转入医学与健康管理系、健康与护理系、艺术设计与创意产业系的学生须在10月11日前将新生入学体检报告单补交至拟转入院系办公室用以确认色盲色弱体检结果。

    2.院系审核

    (1)学生所在院系办公室审核学生信息无误后,将学生申请材料在9月30日前移交至学生申请转入专业的院系办公室。

    (2)各院系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学生转专业事宜。转专业工作小组不少于5人,负责对学生提出的申请和各方面情况严格审核。

    各院系转专业工作小组经讨论,认可学生转入申请的,由接收转专业院系办公室将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表、《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在10月12日前交至教务与科研部,电子版发送至918714245@qq.com;认为学生不适宜转入的,由申请转入专业院系办公室负责通知学生及告知学生具体原因,并将相关材料退回学生所在院系办公室。

    3.教务与科研部负责汇总和复核各院系提交的申请转专业名单,复核无误的在10月18日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4.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在10月19日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生名单,教务与科研部正式发文。

    三、后续工作安排

    1.各院系安排学生转出或转入后的相关工作。

    (1)学生原所在院系办公室提供该学生完整的材料(包括成绩单)给学生转入院系办公室备案。

    (2)学生转入院系办公室应做好学生转入后的编班、课程安排、教材订购以及学分互认等相关工作。

    2.转专业通过名单公布之日起,学生的学籍变更正式生效,如需申请转回原专业或其他专业须参加下一次转专业。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的期末课程考试。旷考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学生转专业后,学生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学业,可申请将原专业获得的学分进行学分互认,也可申请原专业作为辅修专业。

    3.转专业的学生学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及校财务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科专业一览表

          3.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情况汇总表

 

 

                                        教务与科研部

2017年9月14日

(联系人:黄丽华,办公地点:行政楼1号204室,联系方式:020-61787145,联系邮箱:91871424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