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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与科研部关于开展2017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教研〔2016〕127号

 

各院系:

为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确保我院2017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高质量完成,根据《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附件1)、《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及补充办法、《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以及《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工作安排

1.2016年11月7日前各院系提交《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程时间安排表》(见附件2)和《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情况汇总表(2017届)》(见附件3)。

2.2016年11月30日前各院系提交《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学生选题和指导教师安排表(2017届)》(见附件4)。

3.2017年3月10日前各院系提交2017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报告。

4.2017年5月10日前各院系提交2017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模板见附件5)。

5.2017年7月7日前各院系提交2017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及工作总结。

以上第1、2、3、4点中的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第5点中的材料纸质版由各院系自行保存,仅需提交电子版。需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送到教务与科研部教学管理科(联系人:黄老师,办公地点:行政楼1号204,联系电话:61787145),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邮箱918714245@qq.com

二、工作要求

日语、公共艺术、护理学共三个专业需在2017年上半年接受学士学位授权审核的专业,需严格遵照学士学位评估指标体系中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其他专业按以下要求开展工作:

(一)指导教师任职要求

担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须满足以下全部要求:

1.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职务。

2.所指导毕业论文(设计)需与本人所学专业、学科背景相符或相近。

3.具有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经验,熟悉所指导的课题内容和专业的基本要求。

请各院系严格按照上述要求,优先安排专职教师担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专职教师无法满足需求或实行双导师制的,可适当引进双肩挑教师或兼职教师(双导师中的校外导师即为兼职教师)担任。

(二)指导学生数量要求

每个专职教师指导学生数不能超过20人,每个兼职教师或双肩挑教师指导学生数不能超过10人。毕业生数超过500人的专业,教师指导学生数确有需超过上限的,须由教师提出申请,经院系负责人同意,报主管副院长批准后,可适当增加,但最多不得超过2人。

(三)选题要求

为加强毕业论文(设计)与社会生产实践相结合,鼓励教师提供实践性研究课题供学生参与并作为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鼓励学生将实习实践活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转化为毕业论文(设计)选题;鼓励各院系推行双导师制,即政行企人员与教师合作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用企业、市场、学校的标准来衡量学生的完成情况。

(四)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的结构包括(按定稿后的排列顺序):主标题、中英文论文摘要、关键词、正文(一般不少于5000字)、注释、参考文献。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编辑格式必须严格执行《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及补充办法中的要求。

(五)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要求

1.原则上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均安排在校内答辩。各院系依据具体情况组成答辩委员会,负责组织本院系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由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师担任。院系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向院系全体师生公布。

2.院系答辩委员会评定答辩成绩,写出答辩评语,并结合指导教师给出的成绩和评语,评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总成绩。总成绩=指导教师评分*50%+答辩委员会评分*50%。

3.有下述情形之一的论文,不得参加答辩:

(1)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评阅成绩低于60分(其中选题质量得分低于12分,论文(设计)质量得分低于18分);

(2)毕业论文(设计)的随机盲评成绩低于60分(其中选题质量得分低于12分,论文(设计)质量得分低于18分);

(3)有抄袭、剽窃行为;

(4)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期间,缺勤达三分之一及以上;

(5)其他经院系认定不符合答辩规定的。

4.鼓励实行双导师制的院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安排学生到校外导师的工作单位进行现场答辩,现场答辩应同样严格按照校内答辩的工作要求安排。

(六)工作资料存档要求

各院系应安排专人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展,按本通知规定的相应时间完成相关的材料提交工作。各阶段具体工作的开展时间可根据院系内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每一阶段工作完成后相关资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均应立卷存档,

教务与科研部负责进行监督检查。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教务与科研部黄老师,办公地点:行政楼1号204,联系电话:61787145。

 

附件:1.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

2、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程时间安排表(2017届)

3、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情况汇总表(2017届)

4、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学生选题和指导教师安排表(2017届)

5、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成绩表模板

 

 

教务与科研部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