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此次检查范围:学校内各级各类实验教学相关场所(含实验室、工作坊、实训实践基地等)。
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附件1),组织对本单位使用的相关场所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
二、工作要求
1.学校3月份已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开展了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检查中发现部分实验室存在一定程度的安全管理问题及风险隐患。各单位在自查过程中,要针对学校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往年自查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检查,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及时完成整改,杜绝同类安全隐患问题的出现。
2.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思想认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院系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模版)》(附件2)要求如实撰写自查自纠报告,并填写《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附件3)和《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3年)》(附件4)。
以上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数据材料须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4月17日前交至行政楼A1-212,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zhangzy@nfu.edu.cn。
三、注意事项
后续学校将结合目前已发现的问题,再次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针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整改情况进行抽查,请各单位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并按照检查项目表做好现场检查准备工作。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
2.院系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模版)
3.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
4.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3年)
广州南方学院
2023年4月13日
(联系人:张子妍,联系电话:61787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