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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

教务处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5-09-11 点击:

各学院(含继续教育学院):

根据《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4/2025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518号)(附件1)、《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号)、《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附件2)等文件精神,我校现开展2024-2025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对象

本次抽检对象为我校2024-2025学年度(即202491日至2025831日)授予学士学位学生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且覆盖我校全部本科专业。

二、工作安排

(一)负责人信息报送

各学院(含继续教育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材料报送工作,填报《2024-2025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负责人员名单》(见附件3),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wb@nfu.edu.cn,同时抄送学院负责人。

(二)论文信息汇总表报送

99日前,各学院(含继续教育学院)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制定的《2024/2025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论文原文报送及专家信息报送更新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附件4)相关要求,完成《论文信息汇总表》(附件5)的填报工作,并将表格发送到教务处邮箱。如发现论文信息有误,须于912日前通过一站式服务大厅的业务联系审批功能发起勘误申请,学校将按照相关程序完成信息勘误。

(三)论文原文及其支撑材料报送

912日前各学院(含继续教育学院)须按要求整理好论文原文终稿及其支撑材料,并发送至教务处邮箱。支撑材料包括开题报告、答辩成绩及总成绩评定表。具体提交要求请见附件6

(四)专家信息更新

912日前,各学院(含继续教育学院)按照《工作指南》相关要求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完成专家信息的更新工作,将《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7)发送至教务处邮箱。

(五)材料核对确认

916日前,教务处将以上材料统一报送至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抽检平台”),917日—920日期间,各学院(含继续教育学院)须在抽检平台完成材料核对确认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各学院(含继续教育学院)应充分认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重要性,准确把握政策要求与工作标准,确保本年度抽检任务优质高效完成。

(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各学院(含继续教育学院)须认真组织实施抽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格式规范及有关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相关材料。

(三)加强沟通,密切协作

在报送过程中,各学院(含继续教育学院)应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安排,确保负责人联系电话畅通无阻,能够处理相关问题。


附件:1.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4/2025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

      3.2024-2025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负责人员名单

      4.2024/2025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论文原文报送及专家信息报送更新工作指南

5.论文信息汇总表

6.材料报送具体要求

7.专家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2025911日    

(联系人:胡霜玲,联系方式:020-61787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