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实验教学管理,推动实验教学从“验证性”向“设计性”转变、从“碎片化”向“综合性”转变,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广州南方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办法》(南方学院教务〔2025〕133号)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工作,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及实验(上机)学时占比达50%及以上且在实验室中开课的理实一体课程。
二、项目界定
(一)综合性实验项目
综合性实验项目是指学生经过一个阶段理论课和实验课的学习,具有一定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的基础上,运用某一门课程或多门课程的综合知识对学生实验技能和实验方法进行综合训练的实验项目。此类实验项目的目的是对学生的实验技能进行综合训练,培养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对实验方法和实验技术的综合运用能力、数据处理以及查阅文献资料的能力。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视为综合性实验:
1.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点,包含同一门课程中3个以上知识点;
2.实验内容不仅涉及本课程知识,还能与其他相关课程的知识相结合,同时利用多门课程的知识点完成的实验。
(二)设计性实验项目
设计性实验项目是指教师给定实验目的和要求,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独立操作完成并产出实验分析报告(或实物作品、电子作品等成果)的实验项目。此类实验项目主要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自主实验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视为设计性实验:
1.教师给定题目、实验目的和方案,学生自定实验步骤、自行选择仪器设备并独立完成;
2.教师给定题目,学生自定整个实验方案,独立完成;
3.学生自定题目,自行设计拟定实验方案,在教师指导下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设置必须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紧扣课程目标,在设计实验目的、方法和手段时,应以优化实验教学体系,有助于学生形成合理的能力结构和知识结构为目标。
(二)在确定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内容时,应充分考虑课程特点和实验大纲的要求,选择灵活性大、完成思路多、学生有自主发挥余地的内容作为实验内容。原则上,一个综合性或设计性实验项目的学时应在4学时以上。
(三)各门实验课程均应设有一定数量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各专业具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实验课程数量占本专业实验课程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0%。
(四)各单位要积极组织认定,不断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比例,严格执行认定程序并加强实验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督促与管理。
四、认定程序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由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认定。
(一)课程负责人申报。课程负责人依据课程教学大纲,在遵循本门课程特点和教学规范的前提下,组织课程组成员充分研讨,制定切实可行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并认真填写《广州南方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表》(附件1),阐述清楚实验内容及其申报认定综合性或设计性实验项目的理由及特点。原则上,同一专业中同一课程代码且使用同一版本课程教学大纲的实验课程其实验项目的设置应保持统一。
(二)教学单位审核认定。各教学单位应组织专业负责人对各专业相关课程负责人提交的《广州南方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表》信息进行审核,核查其项目名称、学时等信息与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是否一致;组织2-3名校内外专家依据《广州南方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办法》及本通知关于实验项目类型界定的要点,对专业负责人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论证,着重从项目名称、原理方法、资源条件等方面对其能否成为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作出明确结论,并在《广州南方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表》中出具认定意见,同时汇总填写《广州南方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一览表》(附件2)。
(三)教务处备案。各教学单位将认定完成的项目信息报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备案。
五、材料报送
(一)认定完成的《广州南方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表》纸质版原件由学院存档至相应的实验课程过程性材料中,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收取电子版扫描件备案。
(二)《广州南方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一览表》纸质版需一式两份,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核无误且加盖公章后一份学院由自行留存,一份交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备案,并同步提交可编辑电子版。
(三)请于3月12日(星期四)17:00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若谷楼21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wb@nfu.edu.cn。邮件主题请统一命名为:“XX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材料”。
附件:1.广州南方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表
2.广州南方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一览表
教务处
2026年3月2日
(联系人:邱洋,联系电话:61787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