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5〕64号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拟对2013年度和2014年度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项评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对象
1. 2013年度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延期答辩项目。
2. 2014年度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答辩时间和顺序
1.答辩时间:2015年6月6日上午8:30-13:30;下午14:00-18:00。
2.答辩顺序:按答辩编号顺序依次开始,编号为1-35号的项目上午答辩,编号为31-69号的项目下午答辩。各项目具体的答辩顺序见《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3-201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答辩名单》(附件1)。
每个项目负责答辩人员应至少提前20分钟抵达答辩地点。如未能按时参加答辩,应提前向教务与科研部黄丽华老师报备(联系电话:61787145/15017589218),如擅自不参加答辩且未报备者,按答辩不通过处理。
三、答辩地点
A1行政楼第三会议室(A1行政楼117室)。
四、答辩流程
项目结项答辩由项目负责人答辩(如项目负责人无法参加答辩可委托项目组其他成员答辩),可根据实际情况准备PPT答辩或直接进行项目研究成果展现,每个项目约10分钟。答辩流程如下:
1. 项目负责人汇报。介绍项目研究过程及研究成果(5分钟)。
2. 专家提问。专家评委老师提问(5分钟)。
3. 专家评委老师集中讨论,统一给出结项意见。
五、项目负责人需要提交的结项材料
1.结项提交材料:
(1)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报告书(见附件2)。
(2)其他佐证材料。相关的调研报告、学术论文或者实践应用性成果材料(应用性成果材料指在某一领域得到推广与应用的证明材料;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软件系统源代码、编译后代码和系统设计说明)。
2.材料提交方式:项目负责人将结项材料电子版连同纸质版一式六份(双面打印)于2015年6月1日前提交项目负责人所在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汇总后于6月3日前送教务与科研部黄丽华老师处(行政楼A1-204),电子版发到1060741669@qq.com邮箱。
六、评审结果处理
学院在本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答辩结束后正式发文对答辩结果进行公布。
1.第一次答辩没有通过和未参加答辩的项目,由项目组负责人在学院正式发文后7个工作日内申请延期半年后再次答辩。
2.若项目两次答辩均未通过,则撤销此项目。被撤销的项目,项目组返还50%的项目经费给学校。
3.根据专家的评审建议,对部分通过结项答辩但还需进一步补充完善结项材料的项目,教务与科研部在当天答辩完成后通知到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将完善后的结项材料在答辩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交教务与科研部存档。
4.答辩通过的项目,学院正式发文结项后发放结项证书。
联系人:黄丽华
联系方式:61787145
附件:1、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3-201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
练计划项目答辩名单
2、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
项报告书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