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2016〕144号
各院系:
为促进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顺利实施,强化过程管理,全面了解和掌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进展情况,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我院将于12月对2016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2016年度大创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第四章项目管理第十条:“各项目实施时间过半时,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执行计划向学校提交项目中期研究报告”,本次中期检查范围如下:
1.要求检查的项目
2016年度大创项目中项目类型为创新训练的项目(见附件1)。
2.可申请检查的项目
2016年度大创项目中项目类型为创业训练、创业实践的已达到中期检查要求的项目可申请本次中期检查(见附件2)。
二、检查方式
项目团队提交中期进度报告书,由指导教师初审、院系核查并签署意见,教务与科研部组织专家指导委员会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
三、检查内容
1.项目进展情况: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组织实施。
2.项目变更情况:项目实施方向、人员有无重大调整,调整是否有备案。
四、检查安排
1.提交中期检查材料
12月7日前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申报书的申报内容与项目推进情况认真填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进度报告书》(见附件3)。报告书(一份纸质版)经指导教师填写初审意见后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918714245@qq.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中期检查材料(例:201612619001具有感知能力的嵌入式网络导购机中期检查材料)。
2.各院系核查
12月9日12:00前各院系对各项目团队提交的中期进度报告书及相关材料进行核查,对符合中期检查要求的项目进行汇总并填写好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4)交至教务与科研部,电子版发送至918714245@qq.com。对不符合提交要求的材料退回进行限期整改,参加2017年1月的二次中期检查。
3.专家评审
12月14-19日期间教务与科研部负责组织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对各项目组提交的中期检查报告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
4.结果公布
12月23日前教务与科研部负责公布本次中期检查的结果。
五、检查结果及处理
中期检查分三种结果: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
1.通过
对内容无变更、按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的项目给予通过处
理,项目进入中期报销阶段。中期报销的相关要求随中期检查结果一并通知。
2.暂缓通过
对进展不明显的项目给予暂缓通过处理。暂缓通过项目须经二次中期检查通过后再进入中期报销阶段,如二次中期检查仍不通过,则给予项目不通过处理。
二次中期检查暂定安排在2017年1月4-6日,具体的组织事项由教务与科研部负责通知各暂缓通过的项目团队。
3.不通过
对项目实施毫无进展的、项目发生重大变更且无备案的、经核查项目有弄虚作假的或项目团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按要求提交中期检查相关材料的按中期检查不通过处理。学院将对中期检查不通过的项目团队给予终止项目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经费由团队自行负责。
附件:1、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要 求中期检查名单
2、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可 申请中期检查名单
3、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进 度报告书
4、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教务与科研部
2016年11月29日
(联系人:黄丽华 联系电话:61787145 办公地点:A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