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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与科研部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7-10-06 点击:

教研〔2016〕4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12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6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65号)文件要求,着力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我院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申报立项建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主要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由学生个人或团队承担,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创新训练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

2.创业训练项目由学生团队承担,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训练项目一般不超过2年。

3.创业实践项目由学生团队承担,在学院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不超过3年。

入选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训练时间以省教育厅公布训练时间安排为准。

二、计划立项数

2016年度学院计划立项建设不超过90项校级大创计划,其中推荐国家级项目不超过5项,推荐省级项目不超过本年度校级大创计划项目立项数的1/3。经费资助按照学院有关文件执行。

三、申报对象

1.学院所有学生均可申报我院大创计划。以2014级和2015级学生为主,鼓励2013级的学生积极参与创业实践类项目。

2.申报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项目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鼓励跨学科合作研究。

3.每个学生只能以主持人名义申报一个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以团队申报的,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

四、申报要求

1.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项目申报类别。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学生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保证完成项目。

学院优先支持与专业相关度高、有鲜明创新理念或技术的项目、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紧密的训练项目、优先支持项目经费充足且有高水平教师参与指导的项目、优先支持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的团队协作项目。学院鼓励企业参与大创项目。

2.项目指导教师由教学单位配备或学生自行联系,项目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个项目应配备1名指导教师,学院每位指导教师限指导2个项目。

3.创业实践项目除学院导师外,还应配备一名企业导师,企业导师应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职业经理人、高级咨询师、投资经理、曾经成功创办过企业或正在创办企业的相关人员以及其他有丰富创业实践经历的人员。企业导师由教学单位配备或学生自行联系,学生自行联系的需由申请者所在教学单位同意。创业实践项目申报时应同时附《商业策划书》。

五、申报程序

1.申请人阅读《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及其他相关文件,填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申报材料必须双面打印,申报书经指导教师审核并在申报书上填写意见后方可提交。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和纸质版于5月9日12时前提交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

2.各院系组织院系指导小组和院系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视情况组织答辩,并填写评审意见,确定本单位申报项目。各院系汇总后按评审成绩高低按填表要求填制《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3)报教务与科研部。各院系5月10日上午12时前将项目申报书(一份纸质版)和汇总表(纸质版)交至教务与科研部(行政楼A1-204办公室,黄丽华),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918714245@qq.com

3.教务与科研部5月11日汇总各院系大创计划申报书与汇总表后组织专家指导委员会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分标准》(见附件4)进行评分,评分结果报学院领导审批,按评分从高到低确定校级项目并择优推荐2016年度省级及以上大创项目;5月13日在学院网站和教务与科研部网站同步公布本年度校级大创项目的立项项目(含推荐省级、国家级项目)。

4.学院5月15日前登录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填报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大创项目的相关信息。

5.学院5月20日前将申报大创项目的相关材料报送至广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附件:1.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

理办法

2.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书

3.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4.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分标准

教务与科研部

2016年5月4日

(联系人:黄丽华 联系电话:61787145 办公地点:行政楼A1-204 邮箱:918714245@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