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旧站入口 |

实践教学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践教学 > 大创计划 > 正文

教务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1-04-26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的预通知》,现学校组织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参赛赛道、对象及要求

本届大赛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和萌芽板块,增设产业命题赛道(赛道方案另行发布)。我校师生可参加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产业命题赛道 (详见附件1) 。

(一)参赛基本条件

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

(二)主赛道参赛要求

1.主赛道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具体参赛组别

1.创意组:在2021年4月16日(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 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大赛通知发布后变更的不予认可。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大赛通知发布后变更的不予认可。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三)“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要求

没有参加本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不得参加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

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创意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创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三、组织机构分工

广州南方学院校级初赛工作由学校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有关单位分工如下:

(一)教务部:大赛的统筹协调、奖励制定、组织校级初赛评审与经费管理等工作。

(二)团委:赛事宣传工作。

(三)学生工作部:利用校友资源,寻找、动员、帮助符合参赛条件的校友参加比赛,负责组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活动。

(四)政商研究院:参赛学生的辅导工作。

(五)各院系:赛事宣传、参赛动员、项目推荐、指导老师安排和对参赛学生奖励具体执行等工作。

四、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流程参考:附件2)

请有意向报名的参赛团队于5月5日24:00前上大赛报名系统“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注册和填写团队信息,策划书可先上传初稿,在系统开放期间(2021年4月15日-2021年6月15日前)可以更新替换计划书。赛事咨询请通过“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微信公众号进行咨询,参赛团队可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资料下载板块,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

所有参赛项目均须在大赛系统报名,未在大赛系统成功报名的项目,为无效参赛。

请各参赛项目团队填写《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赛报名信息表》(附件3),并于6月10日12:00前连同《项目计划书》(其中报名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还需将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附后)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iusw@nfu.edu.cn参加校级选拔赛(文件格式:互联网+大赛--项目名称)。

(二)校级初赛评审

教务部于6月中旬组织专家组进行校级初赛评审,从中评出校级一、二、三等奖,发放荣誉证书和奖金、给予创业课程成绩互认奖励,并择优推荐若干项目参加省级复赛。

评审规则参照《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评审规则将于近期公布,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执行。

(三)学校公布评审结果

学校于6月30日前公布校级选拔赛评审结果,择优推荐参选省赛的项目,推荐至省级复赛的团队项目名额依照广东省教育厅大赛通知规定。

五、参赛奖励

奖励办法按《广州南方学院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选拔赛的奖励措施》(附件4)执行。

六、其他事项

欢迎各类创新创业项目踊跃参赛。鼓励在建或已结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攀登计划科技项目、三下乡项目等创新创业项目,以及往年参赛的中国“互联网+”大赛参赛项目、“挑战杯”创业大赛参赛项目、“赢在广州”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从化区科创赛参赛项目、电子商务三创赛参赛项目等各类创新创业项目优化项目计划书后踊跃参加本届大赛。

为方便赛事沟通相关工作,组建了南方学院国际互联网+大赛QQ群:780934887,请各项目团队指定1人入群,后期赛事有关事项将在群里发布。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的预通知

2.“互联网+”大赛填报流程

3.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赛报名信息表

4.广州南方学院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暨校级选拔赛奖励措施

5.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措施》的通知常见问题解答

6.商业计划书撰写参考提纲

7.常见问题解答

8.第七届互联网+大赛各院系推荐参赛项目数

9.学生操作手册(第七届)

教务部

2020年4月26日

(联系人:邱老师,联系电话:6178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