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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开展2025年省优秀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5-09-01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开展2025年省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范围

参评成果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立德树人,反映本科生人才培养规律,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包括但不限于转变教学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进优质资源共享、深化教学管理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等方面。

二、成果要求

申报2025年全省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须为2021年以来获得学校校级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的成果,并且符合有关规定条件。

(二)成果须为成果完成团队原创,不存在权属争议,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和较大的推广应用价值。申报时需提交成果原创性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成果为原创,无权属争议。

(三)成果应当经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其中申报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实施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25831日。

(四)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每项成果申报团队一般不超过10人(含成果主持人),多单位联合申报的一般不超过15人。如特殊原因超过上述人员规模的应另予说明。

(五)已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和广东特支计划的教学名师(在职在岗)牵头申报的成果(限1项),不占推荐限额。

(六)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金奖团队的第一指导教师牵头申报的成果(以创新创业相关成果为基础,限1项),如此前已获此项政策支持的教师,如申报,需占推荐限额。

下列情况不予受理:

(一)未在本校(单位)获得一等奖以上级别的成果;

(二)已获得以往历届省级以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参与;

(三)成果与既往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程序

成果完成人向所在单位申报,多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由第一完成人向所在单位申报;各单位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排序推荐;学校进行校内遴选,根据遴选结果以及推荐名额确定学校本年度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名单。

四、材料提交

成果奖申报材料模板及具体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2)。

(一)《2025年全省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请书》(命名规则:学校代码-成果名称-申请书PDF格式);

(二)教学成果科学总结报告(命名规则:学校代码 - 成果名称-总结报告PDF格式,5000字以内);

(三)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档,编制目录,制作成一份文档,不超过30M(命名规则:学校代码 - 成果名称 - 支撑或旁证材料PDF格式);

(四)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按材料类型合理命名);

(五)推荐项目汇总表;

(六)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命名规则:学校代码-成果名称-教材电子文档PDF格式);

(七)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要求为1920*1080 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不小于5Mbps;音频采样率为48kHz;视频如有字幕,要求字体清晰、大小适中,位置不影响视频整体观看效果。视频在系统内填写链接,确保链接能够直接打开视频(命名规则为学校代码-成果名称-视频)。

电子版材料请于92日前提交至教学类项目管理系统http://jxxmgl.nfu.edu.cn(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3),经所在单位初审后完成本单位成果奖材料提交。

以上纸质版材料1-4请全部合并装订成一册(一式1份,每份材料请控制在200页以内),“5.推荐项目汇总表”由所在单位汇总提交。成果奖所在单位请于9417:00前汇总提交至A1行政楼222室,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1.关于开展全省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2.2025年全省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报指南

     3.系统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2591日   

(联系人:李楚菡,联系方式:61787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