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并积极做好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遴选准备工作,学校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和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我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教学成果。
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符合《广州南方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附件1)规定的有关条件,坚持立德树人,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科教产教融合、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扩大优质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改革等方面。
二、申报条件
(一)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
(二)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三)评选表彰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优先推荐一线教师取得的成果,严格控制校领导牵头申报的比例。
(四)同等条件下,对长期从事公共课和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取得的成果、中青年教师取得的成果予以倾斜。
(五)多校(单位)合作或联合完成的成果、具有较大受益面和突出推广应用价值的成果、为培养产业转型升级亟需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做出突出贡献的成果,优先予以考虑。
(六)以往已获校级及以上级别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无特别创新、无重大进展或新的突出成绩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各教学单位统一组织申报,于2月28日(周五)17:00前提交相关材料。
(二)教务处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2025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评选结果于校内公示。
四、材料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2月28日(周五)17:00前提交以下材料:
(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2);
(二)教学成果科学总结报告(5000字以内,PDF格式);
(三)成果相关支撑材料(一份含目录PDF文件),包括:
1.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电子档;
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档;
3.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
4.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四)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或设置了成果展示专门网站的,可以于佐证材料中附上网址链接;
(五)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
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请参照附件4,以上所有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提交:电子版打包压缩(命名格式:“教学单位名称”-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lichh@nfu.edu.cn,纸质版(A4双面打印,申请书一式2份,总结报告和佐证材料一式1份)报送至A1-222。
附件:1.广州南方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
2.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3.2025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4.关于申报材料的有关说明
教务处
2025年1月23日
(联系人:李楚菡,联系电话:61787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