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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开展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2024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4-11-19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公布2023年度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广州南方学院教学类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现对2023年度立项的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度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一)项目申报书中实施方案的完成情况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二)建设中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三)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三、材料提交

(一)项目自查

1.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完成自查,形成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

2.运用项目目前建设成果撰写一份《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3)。

(二)材料提交

1.材料清单:

1)《广州南方学院教学类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3)建设成果佐证材料(整理合并成一个带目录的PDF文件,纸质版装订成册)。能证明项目阶段性成果的佐证材料,如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或有关教材、教学软件、研究报告或其他能验证项目的复印件、图片等。

4中期检查汇报PPT10分钟左右,只需提交电子版)。

2.提交流程:

1)各项目团队以“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中检—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将检查材料打包提交至所在单位;

2)各单位对材料进行汇总并审核后,统一提交至教务处。

电子材料:命名为“单位名称—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中检材料”发送至邮箱:lichh@nfu.edu.cn

纸质材料:双面打印,中期检查报告和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一式5份;佐证材料一式1份,提交至教务处A1-222办公室。

3.提交截止时间:

1127日(星期三)中午1200

(三)中期检查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展及阶段性成果进行材料检查,并安排项目汇报,汇报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结果运用

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推动项目建设进程,将从严审核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五、其他事项

若项目负责人、成员、项目主要研究内容等因工作变动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或项目无法按计划完成,需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并提交项目相关进展情况材料,在学校一站式服务大厅进行变更申请(附件4),经批准后方能进行变更。


附件:1.2023年度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

2.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3.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4.教学类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指南




教务处    

20241119日    

(联系人:李楚菡,联系方式:61787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