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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研究

教务处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2025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5-10-23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相关精神,现组织开展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经省教育厅正式发文立项的2022年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材料要求

(一)参加验收的项目要结合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附件2),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或任务书等)中的建设任务、目标,完成项目建设。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3)。

(二)验收项目必须提供成果实证材料。项目的建设成果须匹配项目申报书中既定建设任务和预期成果,其他与项目无关的成果或其他项目的建设成果不能充当本项目的建设成果。成果实证材料按照验收登记表中填报内容的先后对应编辑并做好目录,便于专家评审时查阅。(实证材料包括:论文、专著、教材、专利、获奖证书、研究报告或是其他能验证项目成果的资料)。

(三)按照该类项目建设规范要求,课程类项目需建设面向学生、教师、社会开放共享的课程资源。

(四)《项目验收登记表》内经费支出情况须与项目在财务系统所报销科目进行核对填写,项目验收时需完成项目支出报销有关手续。

(五)填写项目建设成果汇总表(附件4),由所在单位汇总后统一提交。

三、提交要求

项目结题材料由所在单位于20251030日(周四)前统一提交:

(一)电子版材料:项目负责人通过教学类项目管理系统(http://jxxmgl.nfu.edu.cn)填报,单位管理员初审后,进行单位统一提交(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5

项目所在单位请将验收项目汇总表(excel版)发送至邮箱:lichh@nfu.edu.cn

(二)纸质版材料:A4双面打印,提交至教务处(若谷楼222室):

1.项目验收登记表(一式三份);

2.项目成果实证材料(一式一份);

3.项目建设成果汇总表(所在单位汇总,一式一份)。

四、验收工作安排

学校将根据本年度省教育厅下发的正式验收通知要求,组织校外专家根据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标准对项目建设成果进行结题鉴定与评价,确定项目校内验收结果。


附件:1.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2025年度验收名单

2.项目建设相关要求及标准

3.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

4.项目建设成果汇总表

5.教学类项目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6.结题材料参考模板




教务处        

20251023日    

(联系人:李楚菡、蓝婵婷,联系方式:6178770561787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