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粤教高函〔2024〕30号)(附件1)要求,各项目在实施前需开展开题论证工作,项目建设目标、任务等将作为结题验收时的重要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名单
我校2024年度共获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立项建设项目13项,名单详见附件2。
二、项目经费
立项项目建设经费由学校配套经费和教学单位配套经费组成。学校配套经费以经费配置通知为准,项目中检的结果及经费使用绩效将作为项目结题的重要依据。各教学单位可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和项目建设实际需要给予相应配套经费支持。各项目经费使用按项目经费相关报销要求执行,教务处和财务处共同监督项目经费预算安排及经费使用情况。
三、开题论证内容及要求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申报书内容基础上,结合《2024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立项指南》(附件3)中对应项目类别的建设标准及要求,确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包括建设目标、建设措施、预期成果与成效、建设进度、经费预算等内容,并填写论证材料。
论证后的结果(特别是论证后的目标、预期成果等)将作为项目跟踪检查以及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
四、材料要求和提交时间
填写《广东省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论证书》(附件4),由项目所在单位于4月15日(周二)中午12:00前统一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双面打印)交至1号行政楼222室,电子材料提交至邮箱lichh@nfu.edu.cn(文件命名:开题材料-“项目名称”-“项目负责姓名”,邮件命名:“单位名称”-开题材料)。
五、开题论证会议
本次开题论证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并邀请专家进行论证。开题论证会议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六、项目管理
(一)项目日常管理
我校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相关项目管理文件以及《广州南方学院教学类项目管理办法》要求严格加强项目管理。各项目须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项目开题论证、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各环节的材料将作为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建设期限
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项目建设期限一般为3年,广东省教育厅预计于2027年组织结题验收。
(三)项目建设标准
省级教改项目要立足我校教学改革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实践导向和应用导向。项目最终要为推动我校教学改革服务。省级建设项目经学校组织建设、校内结题并通过省教育厅统一组织项目验收后,正式认定为省级项目。
各项目请对照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建设目标以及立项指南进行建设。
七、项目变更和调整
为保证项目建设的延续性和成果一致性,原则上,项目研究过程中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不得大幅变更研究内容或研究方向;不得拖延项目建设进程。
如遇特殊情况,其名称、建设内容(任务)、建设目标、建设周期、主要负责人、预期成果等发生重大变更的,须由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题前至少1个月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情况汇报材料,经我处审核同意后以正式函件形式(并附相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校内变更流程详见附件5)。
对擅自作出变更决定或临时延长建设期限的项目,验收评定时认定为不通过,取消相应负责人3年内省级项目的申报资格。
八、其他事项
省级立项建设项目管理情况是我校下一年度项目立项限额的参考依据。学校对因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而导致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不通过的项目所在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将根据学校相关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处置。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对照项目建设评审指标开展项目建设工作,各项目所在单位做好项目建设的监督、跟进和日常管理工作。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2.广州南方学院2024年度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名单
3.2024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立项指南
4.广东省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论证书
5.教学类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指南
教务处
2025年4月3日
(联系人:李楚菡、蓝婵婷,联系方式:61787705、61787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