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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研究

教务处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2024年度预验收工作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4-09-23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相关精神及提前做好本年度省级项目验收工作,提高项目验收通过率,现组织开展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预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经省教育厅正式发文立项的2021年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以及上一年度省质量工程验收中列为暂缓通过的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材料要求

(一)参加验收的项目要结合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附件2),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或任务书等)中的建设任务、目标,完成项目建设。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3)。

(二)提供成果实证材料(论文、专著、教材、专利、获奖证书、研究报告等,或是其他能验证项目成果的资料),实证材料须按照验收登记表中填报内容的先后对应编辑并做好目录,便于专家评审时查阅,并填写项目建设成果汇总表(附件4)。

(三)按照该类项目建设规范要求,课程类项目需建设面向学生、教师、社会开放共享的课程资源。

(四)《项目验收登记表》内经费支出情况须与项目在财务系统所报销科目进行核对填写,请及时完成项目支出报销有关手续。

三、提交要求

项目结题材料由所在单位于20241011日上午12:00前统一提交:

(一)电子版材料:以“省级+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命名,由教学单位统一发至邮箱:lichh@nfu.edu.cn

(二)纸质版材料:A4双面打印,提交至教务处(1号行政楼222室);

1.项目验收登记表(一式三份);

2.项目成果实证材料(一式一份);

3.项目建设成果汇总表(所在单位汇总,一式一份)。

四、预验收工作安排

学校将组织专家根据项目组提交的成果证明材料和立项书中的研究目标、预期研究成果及其体现形式等,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鉴定与评价,同时根据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标准为项目验收材料进行指导、打磨,争取顺利通过省教育厅的验收。


附件:1.2024年度应结题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名单

2.项目建设相关要求及标准

3.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

4.项目建设成果汇总表

5.经费使用情况参考模板



教务处

2024923

(联系人:李楚菡、蓝婵婷,联系方式:6178770561787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