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关于组织2020年度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年度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及《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中大南方〔2020〕132号)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详见附件1)开展年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专业建设进展情况及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二)建设中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提出专业建设点逐年的建设规划;
(三)项目资助经费使用情况。
二、检查程序
(一)项目自查。请各项目团队根据专业建设任务和标准完成自查,并对照专业建设任务和标准提出逐年的建设规划,尤其差距较为明显的部分,形成年度检查报告。
(二)提交材料。请各项目团队将年度检查材料提交至所在院系汇总,相关院系于3月26日(星期五)上午12时前统一提交至教务部,纸质版送至1号行政楼222室,电子版发送至lancht@nfu.edu.cn。材料包含:
1.《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学类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附件2),一式七份。
2.佐证材料。能证明项目阶段性成果的佐证材料,如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或有关教材、教学软件、研究报告或其他能验证项目的复印件、图片等,装订成册。
3.《XX院(系)+专业建设进度表》(附件3),一式七份。
(三)专家检查
学校将组织专家于4月上旬对项目的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进行检查。本次检查以项目汇报形式进行,请各项目团队提前准备汇报PPT。
三、结果运用
学校将参照《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中大南方〔2020〕132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处理暂缓通过、不通过项目。
附件:1.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20年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年度检查项目一览表
2.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年度检查报告书
3.XX院(系)+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建设进度
教务部
2021年3月12日
(联系人:蓝老师,联系方式:61787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