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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1-03-24 点击:

教务部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0年入学学生人才培养方案计划,我校从即日起开展本学期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设计学类),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生为本,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围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发展潜能,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促进形成良好学风,促进专业建设,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分流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院系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专业选择机制及实施程序,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坚持以学生为本原则。专业分流过程中注重学生专业兴趣,同时兼顾专业师资力量和生源配置均衡;

3.坚持适度引导原则。对学生的专业分流进行适度的引导,使院系各专业的学生人数与教学资源相对平衡,确保学生培养质量,确保人才培养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4.自由选择原则。在最大限度提高现有资源使用效率的基础上,为学生提供充分的选择机会,专业分流不得设置最高名额限制,同时要有利于教学的组织与实施,实现教育资源优化配置;

5.专业优化与适当保护相结合。充分考虑学科专业结构的学术生态、社会需求和专业布局的合理性等因素,推进学科专业结构优化和可持续发展;

6.学生可选择的分流专业仅限当年招生计划明确涵盖在本专业类内的各专业。

三、分流对象

2020年入学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设计学类学生

四、工作流程

1.相关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2020年入学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报教务部备案。

2.相关院系按实施方案在4月6日组织完成相关工作,主要如下:

(1)组织完成专业宣讲会。

(2)在教务系统完成大类分专业设置工作(操作指南请见附件1)。

(3)组织学生按院系指定的时间登录教务系统完成专业选择(操作指南请见附件2)

(4)完成专业分流后学生的编班工作。

3.教务部负责对本次专业分流名单进行复核、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公示及公布。

附件:1.大类分专业使用手册(管理员)

2.大类分专业使用手册(学生端)

教务部

2021年3月24日

(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61787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