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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4-03-29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3年入学学生人才培养方案计划,我校从即日起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流原则

1.专业分流尊重学生专业志愿,同时兼顾专业师资力量和生源配置均衡;

2.可选分流专业仅限当年招生计划明确涵盖在本专业类内的各专业。

二、分流对象

2023年入学的大类招生学生。

三、工作流程

1.相关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2023年入学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并于3月29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2.相关院系按实施方案在4月15日前组织完成相关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组织完成专业宣讲会;

(2)在教务系统完成大类分专业设置工作(操作指南请见附件1);

(3)组织学生按院系指定的时间登录教务系统完成专业选择(操作指南请见附件2);

(4)完成专业分流后学生的编班工作。

3.教务处负责对本次专业分流名单进行复核,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后对结果进行公示及公布。

附件:1.大类分专业使用手册(管理员)

2.大类分专业使用手册(学生端)

教务处

2023年3月29日

(联系人:叶老师;联系方式:020-61787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