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南方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章转专业的有关规定,我校从即日起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注意事项
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和职业规划申请转换专业,申请的条件和注意事项如下: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是注册学籍状态,休学、保留学籍状态的学生办结复学手续后方能申请。
2.转入专业和转出专业应属同一录取类别,即普通类专业学生只能转入其他普通类专业,艺术类学生只能转入其他艺术类专业。
3.招生阶段中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如三二分段招生专业、国际招生专业等),不在本次申请范围。
二、转专业程序
(一)学生申请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请在申请时间内(2023年9月27日9时至2023年10月15日24时)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并按照使用手册(附件1)所提示的方法完成申请操作。
学生如对学分互认、转入专业的学业规划等如有疑问,可咨询转入院系教学秘书(附件2),并在其指导下提前做好学分互认计划及课程修读计划。
(二)审核
1.10月16日前学生所在院系完成审核工作,并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见附件3)。
2.10月18日前转入专业所在院系完成审核工作,并做好学生的转入班级安排。如转入专业有特殊要求或注意事项,应在各院系官方网站上公布;如认为学生不适宜转入的,转入专业所在院系办公室应在申请时间截止前告知学生,并完成教务管理系统的相关操作(见附件3)。
3.10月20日前教务处完成复核工作,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三)公示、公布名单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后,教务处对转专业审议结果及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教务处正式公布本次转专业的结果。
三、后续工作安排
(一)转出院系和转入院系的相关工作
1.转出院系办公室应在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前将转专业学生完整的材料(如学籍登记表、学生考试违纪通知书等材料)提供给学生转入院系办公室备案。
2.转入院系办公室应做好学生转入后的编班、课程安排、教材订购以及学分互认等相关工作。
(二)学生学籍变更正式生效后的相关工作
1.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本学期的期末课程考试,不参加的按旷考处理。
2.学生转专业后,须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完成学业。已获得学分的原专业课程可申请学分互认,也可以将原专业申请作为辅修专业,原专业课程根据辅修培养方案申请认定为辅修课程。
3.转专业后的学生学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及校财务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转专业使用手册-学生端
2.各院系转专业负责老师联系信息表
3.转专业使用手册-管理端
教务处
2023年9月26日
(联系人:叶老师;联系方式:020-61787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