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2-2023学年辅修工作申报阶段已经完成,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辅修名单
经学生申请、所在院系与辅修接收院系审核、教务处复核,同意学生蒋熙雨修读辅修专业学位、同意学生柯劢航修读辅修专业,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选课及缴费
通过辅修申请的学生可于下学期开始修读课程,缴费及选课的具体流程请见《教务处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辅修工作的通知》(教务〔2022〕74号)。
三、注意事项
根据《广州南方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六条的相关要求,主辅修专业应同期毕业,学生主修专业已毕业的,不可继续辅修学业,各辅修接收院系不可安排学生修读剩余课程。因此,请学生所在院系与辅修接收院系务必做好学生的学业指导工作、学籍及成绩管理工作。
附件:2022-2023学年辅修名单
教务处
2022年7月5日
(联系人:叶老师;联系方式:020-61787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