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2018年修订)》、《广州南方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第二章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规定,经教务处审核,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拟授予1名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现将具体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6日止。全校师生对授予学位的情况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教务处反映。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20-61787703(林晃立老师)
联系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广州南方学院若谷楼(原A1行政楼)210办公室
附件:广州南方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9月)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教务处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