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2017〕22号
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院相关工作要求,对2013级课程考核不及格且未参加过不跟班重修考试的学生安排最后一次考试机会。为保证此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2013级课程考核不及格且未参加过不跟班重修考试的学生。
二、工作安排
(一)通知学生
各教学单位须于3月24日(周五)前整理2013级未参加过不跟班重修考试的学生名单,公共课开课单位需将整理好的名单发送学生所在院系(体育课考试除外),各院系需要通知本院系2013级可参加考试的学生认真复习,及时关注考试安排和依时参加所有考试(包括公共课)。各院系负责人通知时请务必做好通知过程记录。
(二)试题命制
本次考试用卷由教务与科研部在各教学单位已备案的2013级学生课程试卷中随机抽选,3月24日(周五)公布用卷目录。
试卷的印制、保管、发放和回卷均由各开课单位自行负责,各开课单位在试卷印制前务必进行认真核查,保证试卷不发生无错题、漏题等情况,并在工作过程中严格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
(三)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4月8日(周六)—28日(周五)为考试时间,其中4月8日、9日、15日为综合素养学部开设课程的考试时间;4月16日、22日、23日为国际学院开设课程的考试时间;其余时间为各院系专业课考试时间。
2.考试时间段
考试期间每天安排三个考试时间段,分别为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晚上19:00-21:00,各开课单位请确保各时间段考试安排不冲突。
3.格式要求
各开课单位安排考试时,请务必按照模板(见附件)格式要求安排,3月29日(周三)上午12:00前必须将本单位的考试安排表交至教务与科研部顾二权老师处汇总,邮箱:nfxyjwb@163.com。
4.考场安排
教务与科研部4月1日前公布考试安排,考场根据考试人数和考试时间统一安排(体育课考试除外),以混合考场即一个考场多门课程考试为主。
每个考场每个开课单位至少安排1名监考教师,负责领卷、检查考生证件、发卷、监考和回卷工作。每个考试时间段教务与科研部安排至少1名工作人员巡考,负责监督考风考纪以及监考教师在工作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履行职责。
(四)考试通知
每名学生每门课程仅安排一次考试机会,能否通过考试对学生毕业有重大影响。
1.各院系务必在考试安排表公布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考试信息通知到需要参加考试的学生本人,如因院系工作人员通知不到位导致学生没有参加考试,一切责任由该院系工作人员承担。
2.考试周开始前请各院系再次提醒学生准时携带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并向学生强调诚信考试的重要性,严肃考风考纪。
(五)缓考
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到开课单位提交缓考书面申请,经教务与科研部批准后,方可缓考,获批缓考的学生由该门课程的开课单位向教务与科研部申请另行安排考试时间。凡未经批准不参加考试者,作旷考论处,考试成绩计0分,且不予再次安排考试。
学生申请缓考可能面临本学期无法通过毕业资格审查的风险,需按结业处理,自下学期起可按往届生复读要求返校复读和参加毕业资格审查,通过审查者可发放相应的证书。
三、成绩处理
1.成绩计算
重修课程考试成绩按卷面成绩计算,无平时成绩,绩点按重修成绩绩点计算。
2.成绩上报
每门课程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3.成绩更改
成绩一经提交原则上不得更改,提交成绩后如因错漏需更改或补登,评卷教师需提交评分标准、参**、考生答卷等资料,经开课单位主任同意,教务与科研部核实无误后方可更改。
四、违规处理
1.对于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学生,教务与科研部将按照《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提请学院给予相应的处分。
2.对于在试卷印制、管理、监考、成绩评定等工作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教师或行政人员,教务与科研部将按照《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师教学行为规范》等相关规定根据情节轻重,提请学院按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处理。
附件: 2013级不跟班重修考试安排模板
教务与科研部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