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2016〕25号
各教学单位:
按照《教务与科研部关于开展2012级学生不跟班重修考试工作的通知》〔2016〕2号,学院将于2016年3月—4月期间为2012级学生提供最后一次不跟班重修考试机会。为保证此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相关要求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
2016年3月21日—2016年4月17日。
二、考试安排
教务与科研部已安排完不跟班重修考试课程、时间及地点,详细安排请见《2012级学生不跟班重修考试安排表》(见附件)。
三、考试要求
1.考试周开始后请学生按照考试安排表的时间,携带学生证或校园卡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凡迟到30分钟以上或无故不参加考试者,作旷考论处,考试成绩计0分,且不予再次安排不跟班重修考试,入场后必须根据桌贴对号入座。
2.因病等符合学院规定的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到开课单位提交缓考申请,经教务与科研部批准后,方可缓考,获批缓考的学生由该门课程的开课单位向教务与科研部申请另行安排考试时间。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签字笔、橡皮。每个教室均配备金属探测仪,考生进入考场前实行安检,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电子记事本等物品,否则以作弊论处。
4.对于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学生,教务与科研部将按照《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提请学院给予相应的处分。
四、工作要求
1.因2012级学生毕业前最后一次不跟班重修考试,对学生能否顺利毕业有重大影响,请各系通知本系学生及时关注不跟班重修考试安排,认真复习,积极备考,了解考试要求,依时参加所有重修考试(包括公共课),并做好相关的通知记录。
2.各教学单应重视对不跟班重修考试工作的组织,考试前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要求学生诚信应考。
附件: 2012级学生不跟班重修考试安排表
教务与科研部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