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2016〕2号
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院学术委员会决议,学院将于2016年3月—4月期间为2012级学生提供最后一次不跟班重修考试机会,为保证此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本次考试仅允许2012级考试不及格需重修的学生参加,不接受其他年级学生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试卷
试题难度与正考一致,试卷的印制、保管、发放和回卷均由各开课单位自行负责,各开课单位务必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
三、工作安排
1.第1周(2月29日—3月4日)教务与科研部向各开课单位提供需要参加不跟班重修考试的2012级学生名单。
2.第2周(3月7日—3月11日)各开课单位安排具体课程考试时间,报教务与科研部汇总,教务与科研部将根据课程考试人数,将同一时间段的课程考试安排同一考场。
3.第3周(3月14日—3月18日)教务与科研部公布考试日程安排,各系通知本系学生及时关注不跟班重修考试安排依时参加所有重修考试(包括公共课),并填写《2012级不跟班重修考试通知记录表》,通知工作完成后将记录表加盖部门公章提交至教务与科研部。
4.第4周周一(3月21日)开始不跟班重修考试,第8周周六(4月23日)前结束全部不跟班重修考试。
5.第9周(4月25日—4月29日)各开课单位必须完成考试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工作,教务与科研部开展成绩核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为每周的周六、日进行,专业课考试时间安排为每周的周一至周五进行,每天安排三个考试时间段,分别为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晚上19:00-21:00,各系专业课考试安排在不冲突的前提下每个时间段最多安排2门考试。
2.各开课单位安排不跟班重修考试时,请务必按照期末考试安排表模板格式要求安排。
3.因2012级学生不跟班重修考试仅安排一次机会,对学生能否顺利毕业有重大影响,各系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考试信息通知到需要参加不跟班重修考试的2012级学生本人,如因系工作人员通知不到位导致学生没有参加考试,一切责任由该系工作人员承担。
考试周开始前请各系再次提醒学生准时携带学生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并向学生强调诚信考试的重要性,严肃考风考纪。
4.因病等符合学院规定的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到开课单位提交缓考申请,经教务与科研部批准后,方可缓考,获批缓考的学生由该门课程的开课单位向教务与科研部申请另行安排考试时间。凡擅自不参加考试者,作旷考论处,考试成绩计0分,且不予再次安排不跟班重修考试。
5.考场由教务与科研部根据考试人数和考试时间统一安排(体育课重修考试除外),以混合考场即一个考场多门课程考试为主,每个考场安排一名教务与科研部工作人员为主监考员,负责考风考纪;每门课程至少安排1名监考教师,负责领卷、检查考生证件、发卷、监考和回卷工作,监考教师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履行职责。
6.重修课程考试成绩按卷面成绩计算,无平时成绩,绩点按重修成绩绩点计算。
7.各单位上报成绩时必须保证其准确性和完整性,成绩一经提交原则上不得更改,提交成绩后如因错漏需更改或补登,评卷教师需提交评分标准、参**、考生答卷等资料,经开课单位主任同意,教务与科研部核实无误后方可更改。
五、违规处理
1.对于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学生,教务与科研部将按照《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提请学院给予相应的处分。
2.对于在试卷印制、管理、监考、成绩评定等工作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教师或行政人员,教务与科研部将按照《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师教学行为规范》等相关规定根据情节轻重,提请学院按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处理。
教务与科研部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