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第十九至二十周为期末考试时间,现将本次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试题命制
期末考试题目应由任课教师或教学小组根据教学大纲的教学要求和课程内容拟定A/B两套试卷,每套试题的题型不少于四种,难易适度,利于鉴别学生的实际水平。完成试题命制后,出题人应将A/B试卷、评分标准和参**报开课单位负责人审定。
试卷的印制、保管、发放和回卷均由各开课单位自行负责,各开课单位在试卷印制前务必进行认真核查,保证试卷不发生无错题、漏题等情况,并在工作过程中严格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
二、工作安排
时间
| 负责单位
| 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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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
(第十三周)
| 教务与科研部
| 向各院系公布公共课考试时间(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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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6月5日
(第十三周至十五周)
| 各教学单位
| 安排期末考试时间及课程,并上交期末考试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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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
(第十六周)
| 各教学单位
| 上报命制A/B试卷、评分标准、参**和试卷交接目录电子版资料(附件2)邮箱:64848633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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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
(第十六周)
| 教务与科研部
| 告知各开课单位考试用卷抽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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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
(第十七周)
| 教务与科研部
| 公布全院期末考试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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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务安排
1、各教学单位排期末考试课程时,请按照期末考试安排表模板(附件3)格式要求安排,请勿在公共课考试时间段安排其他考试,如需提前安排期末考试请向教务与科研部申请,经教务与科研部批准后,方可提前安排考试。
2、每门课程考试的具体考试时间由各教学单位安排。每天安排三个考试时间段,分别为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晚上19:00-21:00,周末也可安排考试,教务与科研部根据具体考试人数和考试时间统一安排考场,十七周公布期末考试安排表,供学生查阅。
3、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中山大学南方学校考试工作规定》组织考试,各门课程监考老师由各开课单位统一安排,并严格按照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监考教师:小于40人的考场至少安排2人监考; 40人< 考生人数≦80人的考场,至少安排3人监考;80人< 考生人数≦120人的考场,至少安排4人监考。2019年6月28日前各教学单位按以上要求安排好监考教师并上报教务与科研部,报送电子邮箱为:648486339@qq.com。根据学校要求,行政人员工作时间不能参加监考。
四、重修考试
重修学生必须按照重修上课班级的考试时间参加考试,各教学单位应在试题命制前确定本单位各门课程参加重修考试的学生名单,做好相应的考试安排。
五、缓考缺考
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应于考试前提出缓考申请,经教务与科研部批准后,方可缓考。确因突发状况无法提前办理缓考者,应及时向所在院系的教学秘书或辅导员报备,并在报备后的1个工作日内补交缓考申请。缓考学生只能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考试,不能提前或单独考试。未提前办理或报备缓考而擅自缺考者,该科成绩记为旷考。
附件: 1、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期末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表
2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期末考试试卷交接目录
3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期末考试安排表模板
教务与科研部
2018年5月21日
(联系人:顾二权 联系电话:61787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