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关于公布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相关要求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期末考试课程、时间及地点等详细安排请见《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见附件,以下简称考试安排表)。
二、请各教学单位自行下载考试安排表,并在本学期期末考试开始前完成对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工作,教育学生正确对待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请各院系将本单位的考试安排通知到学生,要求学生务必认真查看考试安排,严格按照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相关课程考试。
三、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安排好监考人员和巡考人员,并在2021年1月15日前将监考和巡考人员安排表电子版发至邮箱:gueq@nfu.edu.cn,监考人员和巡考人员只能由我校专兼职教师或行政人员担任。
四、各教学单位应提醒教师和监考人员注意,教师在考试前给学生划定考试范围或考试重点的行为将认定为教学差错,泄露试题将认定为教学事故;监考人员未按规定准时到达考场或管理考场秩序的行为将认定为教学差错,情节严重者将认定为教学事故。
五、考试期间教务部将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巡查工作,主要巡查内容包括考场纪律、监考人员和巡考人员到位情况等,巡查过程中一经发现有任何违规违纪的情况,一律按学校相关规定做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的认定。
附件: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教务部
2020年12月25日
(联系人:顾老师,联系电话:61787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