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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5-04-03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就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工作量核算

(一)核算依据与流程

1.本学期起,教师教学工作量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的统计数据为准。

2.教务处将于每月第3周统计系统数据报送至人事干部处,统计时间将在报表中予以标注。

3.本学期的工作量统计计划在19周报送人事干部处进行最终核定。

(二)数据核对要求

1.教师可通过正方教务管理系统查询个人教学工作量明细,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附件1

2.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可通过正方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本单位教师工作量汇总情况,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

3.各教学单位应督促教师及时核对系统数据,确保教学工作量统计准确。

4.如存在停课未补课情况,相关教师需及时在系统中申请补课,经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更新教学工作量。

二、教学任务书签订

(一)签订范围与时间节点

1.即日起至411日,各教学单位与本单位本学期的所有授课教师(包括自有专任教师、外聘教师以及行政兼课教师)签订教学任务书。

2.415日前,各教学单位汇总整理本单位本学期的教学任务书,并移交教务处。各教学单位按照教师工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整理已完成签订的教学任务书,并填写《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书移交名单》(见附件3)。

教学任务书及移交名单的纸质版请交至1号行政楼206室教务处林老师处,移交名单的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linzhq@nfu.edu.cn

3.418日前,教务处汇总确认全校本学期的教学任务书,并移交人事干部处存档及通知各教学单位领回。

(二)制作与签订规范

1.教务管理系统中排定的课程是授课教师教学任务书的唯一数据来源,各教学单位开具的每一份教学任务书的每一条数据均须与教务管理系统排课数据一一对应。

2.各教学单位负责为本单位本学期所有授课教师(包括自有专任教师、外聘教师以及行政兼课教师)统一开具教学任务书。

教学任务书一式四份,分别由教师本人留存、教学单位存档、教务处存档以及人事干部处存档。

3.各教学单位使用《教学任务书模板》(见附件4)制作教学任务书。

教务处根据教学任务书制作工作流程编制了《教学任务书制作、打印操作流程(含视频操作演示)》(见附件5),各教学单位可按需参考使用。

4.在签订教学任务书前,教师务必逐一确认其中涉及的课程安排、学时等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并由教师本人亲笔签名,不得代签。

5.教学任务书在经教师签订后,由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名确认,并加盖教学单位和教务处的公章后生效。

6.教学任务书作为教师申请教师资格证、职称评审等的重要材料之一,教师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申请开具。

7.如教学任务书签订后,出现新增或取消教学班、教师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专业实习学生人数发生变化、教师教学任务发生变动等情况,在本学期第19周前按照上述流程与涉及的教师完成教学任务书的更新签订。


附件:1.正方教务系统教学工作量核对操作说明【教师端】

2.正方教务系统教学工作量核对操作说明【教学秘书端】

3.教学单位-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书移交名单

4.教学任务书模板

5.教学任务书制作、打印操作流程(含视频操作演示)




教务处    

202543日    

(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61787731,办公地点:1号行政楼206室,联系邮箱:linzhq@nf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