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本学期将继续开展课堂教学质量管理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学过程检查
教学过程检查包括课堂教学检查和期末考试检查。由各教学单位负责人牵头,组建本单位的检查小组,落实教学过程检查的各项工作。
(一)检查安排
1.课堂教学检查可采取抽查的方式,每周在本单位开设的课程中选择至少20%的教学班检查,学期内的课堂教学检查应覆盖本单位每一门课程,检查教学班总门数不少于本学期开设教学班数量的80%。
2.期末考试检查,应对本单位全部的考场进行检查。
(二)检查要点
1.课堂教学检查重点关注教师出勤情况、课堂纪律、教师管理课堂纪律情况、教师不当言论、学生前排就座率及抬头率、携带正版教材进课堂率等。
2.期末考试检查重点关注考场秩序、监考员履职情况、考生违纪作弊行为等。
3.检查人员应尽量减少对教学的影响,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检查时长。
4.教学单位认为其他应重点检查的情况。
(三)检查要求
1.课堂教学检查
(1)教学单位应在10月15日前将课堂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好,并通知相关检查人员。
(2)检查当天,检查人员将检查情况如实填入《广州南方学院课堂教学检查登记表》(见附件1),每周五交至教学单位办公室汇总。
(3)各教学单位应根据课堂教学检查情况形成月度总结和期末总结,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授课教师,督促授课教师积极改进。月度总结应在每月25日前报教务处备案,学期总结应在第十九周内报教务处备案。
2.期末巡考安排
(1)教学单位应在本单位考试开始前一周将期末巡考工作安排好,并通知到相关检查人员。
(2)期末巡考当天,巡考人员将检查情况如实填入《广州南方学院巡考记录表》(见附件2)并交至教学单位。由教学单位及时跟进及整改。
(3)考试结束后,由教学单位汇总考试期间的检查情况并在单位内进行通报。如出现特殊或典型情况需要及时纠偏或整改的,请结合实际情况及时通报。
二、加强教师课后指导
为建立良好的师生沟通交流机制,充分调动教师参与学生指导工作,自本学期第6周起,各教学单位每周一至周四晚19:00-21:00须安排1名专任教师(本学期新入职教师除外)在教室或会议室值班,为学生提供专业学习的指导答疑。
10月15日前,各教学单位安排好教师值班表交教务处备案,同时向学生公布。学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向值班教师询疑。教师在完成指导工作后应如实填写《广州南方学院教师课后指导记录表》(见附件3),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指导答疑过程可拍照存档。教师应及时将记录表交至教学单位办公室,教学单位每学期期末要做好总结及存档工作。相关总结材料请在第十九周内报教务处备案。
附件:1.广州南方学院课堂教学检查登记表
2.广州南方学院巡考记录表
3.广州南方学院教师课后指导记录表
教务处
2024年10月2日
(联系人:胡霜玲,联系方式:020-61787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