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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4-04-28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自本学期开始,对课堂教学质量管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学过程检查

教学过程检查包括课堂教学检查和期末考试检查。由各教学单位负责人牵头,组建本单位的检查小组,落实教学过程检查的各项工作。

(一)检查安排

1.课堂教学检查可采取抽查的方式,每周在本单位开设的课程中选择至少20%的教学班检查,教学周内的课堂教学检查应覆盖本单位每一门课程,检查教学班总门数不少于本学期开设教学班数量的80%。

检查人员应尽量减少对教学的影响,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检查时长。

2.期末考试检查,应对本单位全部的考场进行检查。

(二)检查要点

1.课堂教学检查重点关注教师出勤情况、课堂纪律、教师管理课堂纪律情况、教师不当言论、学生前排就座率及抬头率、携带正版教材进课堂率等。

2.期末考试检查重点关注考场秩序、监考员履职情况、考生违纪作弊行为等。

3.教学单位认为其他应重点检查的情况。

(三)检查要求

1.课堂教学检查

(1)教学单位应在5月8日前将课堂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好,并通知相关检查人员。

(2)检查当天,检查人员将检查情况如实填入《广州南方学院课堂教学检查登记表》(见附件1),每周五交至教学单位办公室汇总。

(3)每周周一,各教学单位汇总统计上一周的检查情况,在单位内进行通报及跟进整改情况,并报教务处备案。

(4)各教学单位应每个学期末将本学期课堂教学检查形成总结,并提交教务处备案。

2.期末巡考安排

(1)教学单位应在本单位考试开始前一周将期末巡考工作安排好,并通知到相关检查人员。

(2)期末巡考当天,巡考人员将检查情况如实填入《广州南方学院巡考记录表》(见附件2)并交至教学单位。由教学单位及时跟进及整改。

(3)考试结束后,由教学单位汇总考试期间的检查情况并在单位内进行通报。如出现特殊或典型情况需要及时纠偏或整改的,请结合实际情况及时通报。

二、加强教师课后指导

为建立良好的师生沟通交流机制,充分调动教师参与学生指导工作,自本学期第11周起,各教学单位每周一至周四晚19:00-21:00须安排1名专任教师(本学期新入职教师除外)在教室值班,为学生提供专业学习的指导答疑。

5月8日前,各教学单位安排好教师值班表交教务处备案,同时向学生公布。学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向值班教师询疑。教师在完成指导工作后应如实填写《广州南方学院教师课后指导记录表》(见附件3),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指导答疑过程可拍照存档。教师应在值班工作次日将记录表交至教学单位办公室,教学单位每两周统计归档一次,每学期期末要认真总结反思、形成总结,并做好存档工作。

附件:1.广州南方学院课堂教学检查登记表

2.广州南方学院巡考记录表

3.广州南方学院教师课后指导记录表

教务处

2024年4月28日

(联系人:胡霜玲,联系方式:020-61787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