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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2025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相关材料的公示

编辑: 发布时间:2025-04-21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广东省学位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学位〔20215号)《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和《广州南方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与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南方学院教务〔2023132号)(以上文件见附件1)的要求,我校2025翻译专业需开展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权审核工作。经申请专业所在院系审议、专家通讯评审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申请材料见附件2),拟同意翻译专业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现将有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421日至25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含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教务处反映。凡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附联系人的姓名与联系方式;个人提出的异议,须署有本人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及联系方式,否则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蓝婵婷

联系电话:020-61787375

联系邮箱:lancht@nfu.edu.cn

联系地址:1号行政楼222


附件:1.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办法

      2.广东省普通高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翻译专业)




教务处    

20254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