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版)》(〔2014〕13号)(针对2013、2014级学生),《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分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大南方〔2015〕211号)第六章转专业与转学的相关规定(针对2015年入学学生),经学生个人申请,转出、转入系签署意见,教务与科研部复核汇总后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投票表决,同意李翠容等82名同学的转专业申请,具体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
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审核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的形式向教务与科研部反映,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至4月29日。
附件: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名单
教务与科研部
2016年4月21日
(联系人:黄丽华 联系电话:61787145 办公地点:行政楼A1-204 邮箱:918714245@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