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分制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第二章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规定,经教务与科研部审核,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拟授予1名2019届毕业生学士学位。现将具体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11日止。全校师生对授予学位的情况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教务与科研部反映。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20-61787309(叶老师)
联系地址:广州市从化温泉镇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行政楼 A1-202
附件: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9届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教务与科研部
2019年11月5日